产业大势2018.2.23
2017年25个省级以上启动集采流程,京津冀地区开跨地区联合采购的先河,盟内统一集采、共同执行谈判结果;省际联盟成员内蒙古、宁夏、甘肃、湖南、黑龙江、辽宁等分别开启阳光挂网采购。目前联盟主要在资质、限价等方面进行数据共享,未来可能形成议价联合体。
余下的13个项目,福建规定不维护数据库的企业后续不得参与高值阳光采购;云南启动两批高值耗材项目及申报工作;辽宁加入省际联盟前将耗材纳入指标;安徽开展临床检验试剂数据库申报;江西、贵州等仍在进行分批次招标工作。
2018年国家谈判将落地药物冠状动脉支架系统、人工髋关节假体、ICD(植入型心率转复除颤器系统)、CRT(心脏再同步化治疗系列)作为首批高值耗材国家谈判试点产品。
上述四类产品的进口依赖性由于技术壁垒相对很高,外资份额明显高于国内企业且定价显著高于国内同品类产品,2018年国家谈判落地旨在重点侧重降低此类进口产品的价格。
国家谈判的四类产品国内竞争格局情况
产品
|
企业数
|
注册证数
|
产品数
|
Code数
|
冠状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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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42
|
47
|
1851
|
除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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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均外企)
|
104
|
257
|
448
|
起搏器
|
9(8外企)
|
139
|
344
|
624
|
髋关节
|
41
|
454
|
2140
|
35267
|
国家谈判对于高值耗材价格形成一定压力,但统一谈判,统一定价,大幅度的减少了企业在原有招采过程中大量政府事务的时间与资源投入,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院“二次议价”,对国内企业总体影响不见得十分负面。
(信息来源:广发证券)Top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发布《自行取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程序》的公告(第206号),2月8日公布。
《自行取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如下:
二、受理范围:备案人提出取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四、办理条件:由备案人提出申请。
五、申请资料要求:
(一)备案人签章的取消备案的声明,声明应包括取消备案的备案凭证编号,取消备案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二)备案人企业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的公证件。
(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原件。
(四)备案人提交的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包括所提交资料的清单以及备案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五)具体办理人应提交备案人或其代理人授权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Top
《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食(药监办法〔2018〕19号)》,2月12日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立法计划》已于2018年1月16日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立法计划》如下:
法 律
序号
|
负责司局
|
名称
|
预计报送时间
|
备注
|
1
|
法制司牵头,相关司局配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2018年10月报送国务院
|
修订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
|
已报请国务院提请
人大常委会审议
|
制定
|
3
|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部分药品专利期补偿制度试点和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决定(送审稿)》
|
已报请国务院提请
人大常委会审议
|
制定
|
法 规
序号
|
负责司局
|
名称
|
预计报送时间
|
备注
|
1
|
法制司牵头,相关司局配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已报国务院审议
|
修订
|
2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已报国务院审议
|
制定
|
3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
|
2018年3月报送国务院
|
制定
|
规 章
序号
|
负责司局
|
类别
|
名称
|
预计报送时间
|
备注
|
1
|
食监一司
|
延续
|
《食品生产飞行检查管理办法》
|
已报送
|
制定
|
2
|
《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管理办法》
|
已报送
|
制定
|
3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监督抽查考核办法》
|
已报送
|
制定,食监一司牵头,食监二司、特食注册司配合
|
4
|
新增
|
《食品生产体系检查管理办法》
|
2018年6月
|
制定
|
5
|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
|
2018年8月
|
修订,食监一司牵头,食监二司、特食注册司配合
|
6
|
《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
2018年8月
|
制定
|
7
|
《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管理办法》
|
2018年8月
|
制定
|
8
|
食监二司
|
延续
|
《展销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已报送
|
制定
|
9
|
食监三司
|
新增
|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
2018年5月
|
修订
|
10
|
特食注册司
|
延续
|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已报送
|
修订
|
11
|
新增
|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
注册管理办法》
|
2018年6月
|
修订
|
12
|
《特殊医学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
2018年6月
|
修订
|
13
|
药化注册司
|
延续
|
《进口药材管理办法》
|
已报送
|
修订
|
14
|
《药品标准管理办法》
|
已报送
|
制定
|
15
|
新增
|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
2018年3月
|
修订
|
16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2018年4月
|
修订
|
17
|
《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
|
2018年8月
|
制定
|
18
|
器械注册司
|
新增
|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
2018年8月
|
修订
|
19
|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
|
2018年8月
|
修订
|
20
|
药化监管司
|
延续
|
《药品数据管理规范》
|
已报送
|
制定
|
21
|
新增
|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
已报送
|
制定
|
22
|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2018年6月
|
修订
|
23
|
《药品检查办法》
|
2018年6月
|
制定
|
24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管理办法》
|
2018年8月
|
制定
|
25
|
器械监管司
|
新增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2018年8月
|
修订
|
26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2018年8月
|
修订
|
27
|
《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监督管理办法》
|
2018年6月
|
制定
|
28
|
人事司
|
新增
|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
|
2018年8月
|
制定
|
29
|
法制司
|
延续
|
《食品药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
|
已经局务会审议
|
制定
|
30
|
《立法程序规定》
|
已报送
|
修订
|
31
|
《听证规则》
|
已报送
|
修订
|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Top
《总局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十三批)的通告(2018年第38号)》2月14日发布。
《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十三批)》原文请见: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0/224948.html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Top
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月9日公布:
为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8年3月12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Top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关于公开征求《化学药品仿制药注册批生产规模的一般性要求》意见的通知,2月12日公布。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主要内容如下:
注册批是指能够代表拟定的商业化生产工艺生产并用于注册申报的批次,其产品质量须与商业化生产产品一致。一般情况下,用于正式稳定性研究的批次可作为注册批,注册批的生产与拟商业化生产的生产场地和设备原理应保持一致。不同制剂类型的具体要求如下:
1、口服制剂 (1)普通片剂/胶囊剂(如速释片剂或胶囊剂等):注册批三批均应至少达到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的10%或100,000制剂单位,两者中选更多的。(2)散剂/溶液剂/混悬剂/颗粒剂/糖浆剂:注册批三批均应至少达到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的10%。(3)缓控释片剂/胶囊:注册批三批均应该至少达到100,000制剂单位,建议注册批生产规模与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一致。
2、注射剂/局部用无菌制剂(眼用和耳用制剂):注册批三批中的两个批次应至少达到(1)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的10%;(2)如果每瓶/支的灌装量大于2.0ml,则为50L/批,如果灌装量不超过2.0ml,则为30L/批;同时符合上述(1)和(2)的,批量选择更大的(包装后)。申请人申报多种灌装规格(如1 mL、2 mL和3 mL)时,建议批量应至少达到50L。第三个批次可以低于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的10%,但应至少达到注册批最大批量的25%(包装后)。
3、特殊注射剂(如脂质体、微球、胶束等)/吸入气雾剂/吸入粉雾剂:建议注册批生产规模与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一致。
4、透皮贴剂:注册批三批均应至少达到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的10%(包装后),或者25,000个制剂单位(每种规格),两者中选更多的。对于骨架型产品,以透皮贴片大小(表面积)来确定不同规格时,建议申报时提交采用三批骨架层生产的贴片研究数据。
5、乳膏剂/软膏剂/凝胶剂/栓剂:对于非无菌制剂,注册批三批均应至少达到100kg或者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的10%,两者中选更多的(包装后)。
6、其他:
对于本文未涉及的其他制剂类型,其仿制药注册批生产规模可参照相关国际通行技术指南执行。
对于以下情况,其仿制药注册批生产规模可低于上述要求:(1)经国家相关部门确定为用于罕见病治疗的药物制剂;(2)按国家规定进行管制的药物制剂。
如有其它特殊原因(商业因素除外)无法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建议申报前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Top
环境保护部近期制定了制浆造纸等14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并于近日印发。
据了解,14个行业包括制药建设项目、农药建设项目。
根据清单,重大变动包括项目规模扩大、建设地点重新选址、生产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环保措施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等情况。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可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将适时对清单进行补充、调整、完善。
(信息来源:环保部)Top
2月5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公布新进目录药品(第二批议价)挂网采购的通知》,73个新进医保目录药品将挂网议价。
去年12月27日,上海市就公布了《关于公布新进目录药品(第一批议价)挂网采购的通知》,包括十五味龙胆花丸、十味黑冰片丸等在内的118个药品明细被挂网。截至目前,共191个新进医保目录药品进行议价采购。
议价是由供需双方按市场机制直接就交易价格进行商议后,即挂网采购价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企业)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内询价议价系统与医疗机构议价后执行。这种形式将更多的主动权交由市场,同时充分发挥了平台的服务和监管职能。
其实,上海市最初议价的范围是自费药品。2016年8月31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自费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就指出了对《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进行直接挂网采购,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自费药品也属于其采购范围。2017年8月14日,第一批议价药品(自费药)公布,此后又陆续公布了9批(2017年共9批,2018年1批)。
之后,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疗器械“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12月19日启动开展了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公开议价工作,有医保编码可单独收费的医疗器械必须由医疗机构与其在阳光平台上确认的终端供货企业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医疗器械)内议价子系统按要求议定采购价后,方可采购。这标志着议价对象进一步铺开,市场进程又向前迈一步。
2月2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向社会公示了已申报的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基础信息,指出公示品种由药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通过“阳光平台”内询价议价系统议定成交价后,医疗机构即可采购。该举措将采购和一致性评价相衔接,鼓励了一致性评价的推进,同时未来的议价趋势更加明晰。
此外,目前绝大多数符合低价药政策的国产药、妇儿类、急(抢)救类药品等也在挂网采购的行列,这些适宜议价的药品,市场机制的主导趋势也都是明显的,这样可以促进药企在竞争中的主动性,保障市场供应。
■价格怎么定?
虽然是议价,避免了同行的价格厮杀,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全国价格联动趋势越来越明显的情况下,药品价格经历着一波又一波的降价潮。以上海市新进医保目录药品的议价规则来看,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五省市最低采购价;没有五省市采购价格的,原则上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十省市最低采购价。复合西药品种议价结果需在此基础上同时满足不得高于本市已报销的复合西药的采购价(不同品规的,按照差比价规则折算)。这都表明了要让上海药价维持在全国最低价水平。
一位药企经理向医药地理表示,药品价格的市场化调节对企业的现代化医药采购、配送等服务模式提出了更高要求,也让企业在一个更加公开、透明的阳光平台下接受社会的监督,大多数的药企还是能够充分理解并把握住这个节奏的。当然,他也表示,设限采购价是否会导致企业议价空间太小?对落实“议价”得力的药企及医疗机构是否能给予更进一步的扶持?这些都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企业如何应对?
有专家强调,未来比较好的方向是鼓励多样化的社会采购服务机构,去整合单个医院的需求,通过议价来节约成本,并且获得合理的利润,并平衡企业和医院的利益机制。
对于企业来说,市场机制的实现产生的影响主要有几个方面:第一,价格持续降价、以及由于质量要求带来的成本提升,将使得产品结构、成本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同时,销售费用也会有所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企业能够精细化生产,更好地提升全国的价格管理能力和议价能力。
第二,从产业化的角度来看,整体的产业结构应该得到更大的优化,通过需求端的整合使多小散乱的情况得到更好的净化,使得企业能够通过规模优势形成行业的龙头。
第三,企业可以利用建立起来的质量优势,积极走出去,消耗多余的产能,在选择品种、市场等方面发挥主动性。
(信息来源:医药地理)Top
2月8日,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发布《关于京津冀公立医院髋关节、膝关节、吻合器类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产品价格信息公示、质疑和澄清有关事宜的通知》。
依据该通知,自2月8日至3月16日,京津冀联合采购涉及的髋关节、膝关节、吻合器类产品及价格信息将予以公示,并接受平台用户对产品及价格信息的质疑、投诉。而被质疑到的企业,也须限期对本企业产品价格遭质疑情况进行澄清。
去年先行启动的心内血管支架类和心脏节律管理类耗材联合采购工作,也限期对企业填报的产品信息进行公示,并接受质疑和澄清。
不过,今时与彼时在具体要求上有所差别。
这一波的髋关节、膝关节、吻合器三类耗材联采,明确提出,“产品价格公示质疑澄清”的价格信息来源为京津冀三地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和浙江、安徽、山东、陕西、江西、河北等六省、河北省唐山、张家口两市最近一期中标/挂网价格中的最低价。
这是针对髋关节、膝关节、吻合器三类耗材联采的要求,此前的心血管支架、心脏节律类耗材联采是没有明确提出这一要求的。
从这一要求来看,京津冀大联采,市场是固定的,而采购价格则将不仅仅是京津冀联动,实际上是北京、天津、河北、浙江、安徽、山东、陕西、江西这八个省份同时联动了。
如浙江、安徽、陕西这些“降价大省”新生成的最低中标或挂网价格,应该是要成为京津冀联采的谈判参考价格,也即采购价格上限了。
(信息来源:赛柏蓝)Top
近日,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出现重大调整!于2018年1月29日推出了最新的公开征求,并向全国各省市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委(局)、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征稿意见由原来的三类三级调整为二类三级(一类药店不再分级)。
二类三级标准:根据经营条件将零售药店划分为两类:一类药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中药饮片和符合许可范围的处方药(二类药店划分为A、AA、AAA三个等级),相比之前盛传的三类三级有所简化,有利于提高分类分级管理效率。
此外,本次征稿意见在日程上也有目标,要求于2019年底试点地区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2020年全国范围内总结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
■三大影响,药店更专业
对于新的征稿意见草案,有业内人士认为将产生三大影响:
1、供给端:零售药店将呈强者恒强局面,经营面积、执业药师、药品存储供应能力占优的连锁药店将进一步胜出,单体药店经营空间受压缩,行业集中度有望加速提升。
2、医保端:二类AAA级药店有望在医保定点药店、医保资金账户享受优先政策支持,连锁药店龙头的医保店比例有望进一步提升,同时有望提前对接可能放开的统筹账户。
3、处方外流:在提高行业集中度和医保资质/账户放开背景下,医疗/医保/药店信息共享加强,有望加速推进处方外流进程。
■一紧一松,这类药店或更有利
据了解,日本药店基本可分为两类——药妆和药局。药妆店即可经营药品(安全性较高、常用类药品)、又可经营日用百货、化妆品等。而药局则重点管控用药安全,其他商品禁止销售。
类比到中国药店来看,最新的药店二类三级管理,或直接将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划分到国外药妆管理层面,对这类药店将更放开。
早前,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沈阳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指出以连锁或特许方式经营非药品的企业可以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专柜。这也意味着非药店也能经营药品了,如果是某些连锁超市经营药品,那在经营范围上或可称为“药妆店”。
同样,放开的看,为保证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店良好经营,放开对其的管制也不无可能。
但从安全性考虑,对经营非处方药、中药饮片和符合许可范围的处方药的药店只会更严格。
(信息来源:赛柏蓝)Top
2月11日上午,怡康医药与顺丰集团第三方医药供应链(西北)物流中心正式签约暨西北健康产业链相关项目启动仪式正式启动。该项目的签订意味着今后药厂、药店、医院药品流通环节的效率、品质将有效提高,降低老百姓的买药成本。
身为共建方之一的陕西本土企业怡康医药集团,已形成近1000家连锁药店;药品配送覆盖全省约107个县,成为集医药批零、中西医医院、医药电商、医药物流、大健康管理等业务为一体的全生态链健康服务体系。
(信息来源:西安晚报)Top
2月14号,哈药集团发布公告,称以近3亿美元认购美国GNC发行的可转换优先股,转股价格为5.35元/股,同时,优先股年股息率为6.5%,GNC有权以现金或向哈药发行优先股的方式支付优先股股利,包括现金与发行优先股相结合的方式。
投资完成后,哈药将成为GNC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后者约40%的普通股。GNC此前的第一大股东是共同基金巨头富达基金,持有其8.91%的股权,前十大股东中还有全球第二基金公司先锋集团(Vanguard Group Inc)和著名的黑石集团。
公告称,哈药将与GNC设立合资公司运营中国大陆地区业务,其中哈药股份将持有合资公司65%的股权,GNC持有合资公司35%的股权。合资公司将拥有中国大陆地区GNC业务的独家经营权,GNC将授予合资公司长期的独家商标许可,允许合资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生产、销售GNC产品。
(信息来源:新康界)Top
2月12日,石药集团公告称其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已获得CFDA的注册批件。石药成为白蛋白紫杉醇在国内的首仿厂家。
(信息来源:医药魔方)Top
2月13日,拜耳宣布CFDA已批准Eylea(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的上市申请,用于治疗成人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推荐剂量为2 mg,初始5个月连续每月注射一次,然后每两个月(8周)进行检查并注射一次。患者治疗12个月后,可根据视力、解剖学结果延长治疗间隔。
阿柏西普是全球首个完全人源化的融合蛋白,一种可与VEGF-A、PlGF结合的可溶性诱饵受体,可抑制内源性VEGF受体与VEGF-A和PlGF的结合和激活。
Eylea由Regeneron和拜耳联合开发,美国以外的市场由拜耳负责。根据Regeneron发布的2017财报,Eylea在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为37.02亿美元(+11%),在美国以外市场的销售收入为22.27亿美元(+19%)。Eylea的2017年全球销售收入为59.29亿美元。
(信息来源:医药魔方)Top
2月11日,默沙东PD-1单抗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的上市申请(JXSS1800002)获得CDE承办受理。
(信息来源:医药魔方)Top
Vertex近日传来好消息,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已批准tezacaftor/ivacaftor双重疗法药物。
该研究为期24周,入组了超过500例携带双拷贝F508del突变[最常见的囊性纤维化跨膜电导调节因子(CFTR)基因突变类型]的CF患者。数据显示,治疗24周后,与安慰剂组相比,tezacaftor/ivacaftor治疗组在横跨多个评价指标方面均表现出显著改善,包括肺功能。
为了不断扩大其收入,Vertex宣布将tezacaftor/ivacaftor双重疗法药物以每年29.2万美元的价格进行定价。
(信息来源:新浪医药)Top
美国FDA近日宣布,批准瑞士医药巨头诺华和Momenta公司开发的治疗多发性硬化症药物上市。该药物的商品名为Glatopa,是仿制药巨头Teva旗下多发性硬化症药物Copaxone的40mg剂量仿制药版本。此前,另一制药巨头迈兰公司的同类产品也已经获批。业界人士分析,该产品的进一步上市将进一步分割Copaxone的市场份额,这对于流年不利的Teva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信息来源:新浪医药)Top
强生集团旗下杨森(Janssen)公司近日宣布,FDA已批准了ZYTIGA(醋酸阿比特龙)联合泼尼松(prednisone)治疗转移高危性去势敏感型前列腺癌(CSPC)患者。该批准基于关键3期临床试验LATITUDE的数据。研究发现,在转移高危性CSPC患者中与安慰剂相比,ZYTIGA联合泼尼松将死亡风险降低了38%。
CSPC也被称为转移性激素敏感型前列腺癌(HSPC),指前列腺癌仍然对睾酮抑制治疗有缓解。新诊断的转移性疾病和有高危疾病特征的患者预后较差。
ZYTIGA从睾丸、肾上腺和前列腺肿瘤组织中阻断CYP17介导的雄激素生成。ZYTIGA在接受雄激素阻断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的mCRPC患者中已被证实有效。自2011年在美国首次获得批准以来,ZYTIGA已在105个国家被批准与泼尼松或泼尼松龙(prednisolone)联合使用。
(信息来源:药明康德)Top
对于单纯疱疹病毒感染者来说,眼睛、嘴巴以及生殖器部位都会遭受痛苦,但目前治疗的药物却十分有限。
如果患者对药物产生耐受性,那么治疗的手段将更加有限,痛苦也将伴随终生。
如今,来自伊利诺伊大学的研究者们发现一类小分子能够清除HSV-1对眼角膜细胞的感染那,而该药物的作用方式与以往的药物并不相同,这使得产生药物耐受性的患者拥有了新的治疗选择。
研究者们称该药物治疗HSV-1对嘴部的感染以及HSV-2对生殖器的感染同样有效。或许还有助于治疗HIV的感染。相关结果发表在最近一期的Science Translational Medicine杂志上。
HIV是世界上最严重的人类病原体,影响了全球范围内90%的人类健康。HSV-1主要感染嘴部以及眼部,而其对生殖器的感染也则逐渐上升。 该病毒能够通过体液传播,而且如果在慢性感染期整合到神经细胞中后会造成终身性的感染。利用抗病毒药物能够暂时抑制眼部的感染,但眼角膜的炎症反应会永远存在,从而需要激素类的眼药水辅助治疗。
目前治疗HSV-1感染的药物主要是核算类似物,其作用方式是抑制病毒产生复制所需的蛋白质,而随着这种药物的不断使用,病毒的耐药性也在逐渐上升,眼部的感染最终会导致青光眼的产生。
作者等人发现一种叫做BX795的小分子能够帮助清除HSV-1在眼角膜细胞中的感染,小鼠实验也证明了该药物治疗HSV-1眼部感染的效果。
BX795是一类TBK1抑制剂,该酶参与了天然免疫以及神经炎症的发生。当TBK-1活性被抑制时,往往会促进感染的发生。但研究者们给细胞加以高浓度的药物刺激后,发现病毒的感染得到了清除,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结果。
此外,作者发现BX795仅仅会作用于受到HSV-1感染的细胞,对于正常细胞来说则没有负面效果。
针对这一结果,作者希望他们的发现能够应用于临床中HSV-1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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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自曼彻斯特大学的科学家通过研究在生物体中成功制造出了能够产生尿液的人类肾脏组织,相关研究刊登于国际杂志Stem Cell Reports上,这项研究有望成为开发治疗多种肾脏疾病新型疗法的里程碑。
文章中,研究人员在实验室的培养基中通过人类胚胎干细胞制造出了肾小球,其是肾脏的微小组成部分;培养基中含有能够促进肾脏发育的特殊分子;肾小球能与扮演天然结缔组织的凝胶样物质相结合,随后研究者将结合物注入到小鼠皮下组织,3个月后,组织检查结果表明,组成肾脏的基本结构单元—肾元形成了,这种新型结构包含大部分人类肾元所拥有的成分,比如近端小管、远端小管、肾小囊和亨利氏套;随后小鼠机体所培育的新型肾脏结构发育出了毛细血管,然而这种微型肾脏结构缺少大动脉,如果没有大动脉器官只会表现出一部分功能。
因此,研究人员同外科医生进行研究将动脉置于这种肾脏中,为了检测新型肾脏结构的功能,研究者利用荧光蛋白右旋糖酐对肾小球滤液中的尿样物质进行染色,随后在新型结构中检测并追踪右旋糖酐,结果表明,滤液的确能够产生,而且还会以尿液的形式分泌。研究者Kimber教授说道,我们已经证明了这些结构能够作为肾脏细胞来通过过滤血液和产生尿液发挥作用,但目前我们无法确定其所占的百分比。
让研究人员非常兴奋的是,这些结构由人类细胞组成,能够发育出优良的毛细血管来供血,同时还能与小鼠机体的血管形成联系,尽管这些结构是由数百个肾小球形成,而且人类机体的肾脏大约拥有100万个肾小球,这似乎是一大研究突破;后期研究人员还有更多的工作去做;研究者Woolf说道,在世界范围内,如今有200万人正在利用透析或肾脏移植的疗法来进行疾病治疗,然而每年仍有200万患者死亡,目前并无有效的疗法来治疗多种肾脏疾病。
最后研究者表示,本文研究或有望帮助治疗众多肾脏疾病患者;基于当前研究人员开发出了肾脏过滤单元结构,后期他们还需要为产生的尿液开辟出一条出口通道,并将这项技术推广到更多肾脏疾病患者中。此外,研究人员还能利用新型结构来模拟肾脏疾病,进行更多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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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项刊登在国际杂志Nature Communications上的研究报告中,来自香港浸会大学(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的科学家们通过研究设计并合成了一种球形大分子运输工具用于癌症药物的运输,其或许能够增强药物的有效性,这项研究突破将帮助研究人员深入理解靶向性的治疗药物,比如白血病疗法中所使用的药物苯丁酸氮芥。
研究者所报道的一系列新型超支化大分子在其分支单元中最多携带有15个机械键,这些机械键是一种新型的非共价键,类似于我们所熟悉的链和钩子,这些大分子能够通过集体和可控分子来回穿梭来引起分子出现整体运动,从而就能封装药物分子,并通过酸性刺激释放其能力。
研究者Ken Leung表示,在当前的白血病疗法中,药物常常能被运输至血液和骨髓中来杀灭白血病细胞,而所释放的能够杀灭自由漂浮癌细胞的药物量往往无法被有效控制,这15个机械键就类似于15个机械臂一样,能够控制释放到靶向性癌细胞中的药物运输。这种智能材料结合了分子机械和树枝状分子的特性,在合成和控制药物释放上发挥了巨大作用,由于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尺寸,这种合成性的分子常常类似于小型病毒。
由于小型球形分子运输装置具有相对较低的毒性,因此其或许能作为一种潜在的药物运输机器“淹没”在人类机体中发挥作用,通过质谱法就能分析这些新型大分子的分子量,同时研究者还能利用超级计算机模拟的方法来验证这些分子的化学结构和物理特性。
研究者Kwan Chak-shing表示,我们非常高兴能够完成这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大分子机器的合成是比较复杂的,而中间化和学需要进行机械键的形成,其次是精细的纯化和特性形成。分子机器能够与对特定刺激(输入)做出反应的分子进行组合,从而产生机械运动(输出)。轮烷聚合物是一种连锁分子,其能将超支化单分子同分子机器相结合,在多种类型的轮烷聚合物中,III-B型聚合物拥有最为复杂的分子结构,同时其还能展现出最大规模的延伸-收缩特性,这或许就能帮助研究人员开发出更具复杂特性的分子机器来用于功能性材料和纳米技术中,比如癌症药物和生物性分子的运输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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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新医改的政策对医药行业影响非常之大,让医药行业人士都感觉震惊、无奈和麻木。
国家政策对于医药营销层面,本文分析了几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商业贿赂
年初的央视打击医疗领域的医药商业贿赂,导致上半年很多药企风声鹤唳,随即国家出台了医药代表备案制,目前医药代表备案制逐步在各省铺开。
而到了岁末,泰凌医药、施贵宝等因为商业贿赂被罚款,同时,泰凌医药被没收违法所得1142.70万元,开创了国内处理商业贿赂罚款的新案例。
■两票制
两票制,基本在各省开始实施,很多代理模式为主的制药企业的原有医药营销体系陷入混乱状态,很多商业企业由于没有配送资质,依靠一些代理产品、非法的挂靠、过票等模式,处于得过且过的状态。
■药占比和辅助药
药占比的大面积铺开,让很多辅助为主或者疗效不确切的药品难以为继,尤其莎普爱思时间后,真多辅助药或者神药的讨论此起彼伏,让医药支付部门和医疗机构对辅助药监管更为严厉。
■慢病管理
很多药企在慢病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就,尤其是几个以辅助药为主销产品的药企,在慢病管理上进行了大的投入和规划,经过一年的运行,经营结果令人满意。
■学术化营销
目前,很多企业都想向学术化营销层面转,但操作起来非常困难,因为化药基本是仿制药,医生对原研药的学术内容已经听腻了,仿制药的学术化营销怎么做?至于中药的学术化营销,哪些中医中药理论对以西医为主的医院,根本就是妄谈。
不转不行,转又不知道怎么转,很多药企徘徊在十字路口。
商业企业一些想做学术化营销,但自身不具备这样的专业能力和团队,短期培育又非常困难。
■CSO、CMO
两票制导致营销外包市场的兴起,2017年,如雨后春笋般,全国冒出了8万多家新型公司:CSO类型公司,当然,一些人觉得CSO被太原政府政策限制了,于是改名为CMO。
其实真正专业的第三方医药营销外包公司,是不会做商业贿赂层面的事情的,哪些列举了很多的所谓CSO公司,其实都不是真正的CSO公司,泰凌不是CSO,康哲不是CSO,香港亿腾也不是CSO,人家好像也没有说自己是。
■中药注射液限用
国家年初的医保目录对很多大销量的中药注射剂制定了限制使用范围,这将导致很多相关药企在2018年的营销业绩收到巨大打击,尤其神药事件后,更是雪上加霜。
■医药代表备案制
目前医药代表备案制逐步在各省铺开,2018年估计全面推行。
但,医药代表备案制除了给药企增加了营销难度和成本外,不会真正解决医药商业贿赂问题,因为医药商业贿赂的关键要素没发生变化,备案制只是在堵,根本没有想办法去疏通。
至于规定说不允许医药代笔承担指标,这在目前根本不可能,一个代表不承担指标,药企养活你干嘛?现有的那些走形式的科室学术会议能保证药企的销售指标?不可能的。
(信息来源:鼎臣)Top
在全球生物制药市场与研发中,单克隆抗体药物是最重要的品类之一。单抗药物具备特异性高、靶向性强和毒副作用低等特点,受到了诸多药企的追捧,属于最热门的研发领域之一。截至目前,美国FDA已经批准近70个单抗药物,预计2018年将仍会有近10个单抗获批。
■单抗市场潜力巨大,诸多药企纷纷布局
根据最新财报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销量排名前10位的药物中,有5个是单抗药物。各大药企单抗新药在2017年大都取得了不错的增长,其中修美乐更是再创新高,销售额达到184.27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4.6%。预计2017年全球单抗药物销售额能达到1000亿美元,广阔的市场、优秀的治疗效果引来了诸多药企纷纷布局,国内也出现了一批如恒瑞、复星这类的优秀生物制药企业。
自1986年第一个单抗产品问世以来,全球已70余个单抗新药上市,其中诞生出不少重磅炸弹级别的药物,2016年全球药品销售额TOP100便有19款单抗药物。随着近几年生物技术领域的大热,单抗药物的研发投入大大增加。在150个处于研发后期的项目中,有5款极具“重磅炸弹”潜力的单抗最值得大家关注。
5款处于研发后期具有“重磅炸弹”潜力的单抗
(数据来源:米内网全球药物研发库)
1.$20亿重磅单抗:Ravulizumab
Ravulizumab(ALXN1210)是一种人源化、以补体5(C5)为靶点的单抗,用于治疗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PNH)和溶血尿毒症综合征(aHUS)。目前Ravulizumab处于临床三期,目前共有6项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凭借临床三期的优秀表现,Alexion公司有望于2018年第二季度向美国FDA提交BLA申请。Ravulizumab是Alexion公司开发的Eculizumab继承者,属于更好的下一代,而Eculizumab2016年销售额28亿美元,预计Ravulizumab上市后的未来五年销售额峰值能达到20亿美元。
2.近乎全村人的希望:阿尔兹海默症新药Aducanumab
说到阿尔兹海默症(AD)药物研发史,那是一部充满着血与泪的长卷。在1998到2015年之间,各大药企共推出了123种治疗AD的药物,仅有三种药物加一种联合治疗方案先后获得FDA的上市批准,其余的均惨遭失败。而百健的Aducanumab在这哀鸿遍野的AD药物研发战场中异军突起,2015年3月宣布了一项重要的临床研究成果,在临床1b期结果显示,Aducanumab能够降低前驱期或轻微AD患者的淀粉样蛋白斑,还可以延缓认知功能的下降。目前Aducanumab正处于临床三期试验中,之前陆续公布的试验结果给了业界较大的信心。AD新药开发风险极大但回报同样惊人,若Aducanumab能够成功上市,预计未来五年销售额峰值能15亿美元。
3.新型抗体-药物偶联物:Rovalpituzumab tesirine
δ样蛋白3(DLL3)是一种初始肿瘤细胞中表达的新型靶标蛋白,且这种蛋白在80%以上的小细胞肺癌(SCLC)患者中表达,Rovalpituzumab tesirine是针对这种蛋白的一类新型抗体-药物偶联物。Rovalpituzumab tesirine通过靶向性抗体将一种细胞毒制剂直接递送至表达DLL3的癌细胞中,同时可最大程度地降低对正常细胞的毒性。在目前公布的临床试验结果,其表现出了不俗的抗SCLC的潜力,若能成功上市,将给SCLC患者带来新的希望,预计未来五年销售额峰值能达到14亿美元。
4.遗传性血管性水肿新药:Lanadelumab
Lanadelumab (SHP643,DX-2930)是一种人IgG1单抗,可通过抑制血浆激肽释放酶而阻止缓激肽的生产。目前Lanadelumab共有4项临床试验正在进行,适应症均为遗传性血管性水肿(HAE)。在其已公布的临床三期试验结果中,Lanadelumab可有效的降低患者血管水肿发生率,预计2018年第一季度能向FDA提交BLA申请,若能成功上市,预计未来五年销售额峰值能达到12.5亿美元。
5.强强联手,诺华、安进的偏头痛新药:Erenumab
诺华与安进于2015年8月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开发Erenumab用于发作性偏头痛(EM)和慢性偏头痛(CM)的治疗。双方将共同负责Erenumab在美国市场的商业化,安进保留该药在日本的独家商业化权利,诺华则拥有该药在欧洲、加拿大及其他地区的独家商业化权利。Erenumab是一种单抗药物,通过靶向阻断降钙素基因相关肽(CGRP)受体来预防偏头痛,是目前唯一一个处于后期临床开发的直接靶向CGRP受体的药物分子。在临床三期试验中,Erenumab能有效的预防发作性偏头痛(EM)和慢性偏头痛(CM),显著降低每月偏头痛天数。基于优秀的临床试验表现,诺华于2017年7月21日宣布,美国FDA已经接受了Erenumab的BLA申请,预计能在2018年上半年获批上市,未来五年市场销售额峰值能达到10亿美元。
单抗药物市场潜力巨大,吸引着诸多企业纷纷布局。同时凭借了独特的疗效,在诸如抗肿瘤、风湿免疫等领域取得了巨大的突破,且在许多罕见病治疗中也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内随着近几年突飞猛进的发展,涌现了许多以单抗药物研发为主体的生物制药企业,也取得了许多了不起的成就。虽然目前国内市场基本是进口单抗占据绝对份额,但随着国产单抗的研发进度的不断推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也能与其分庭抗礼。
(信息来源:米内网)Top
《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过度重复药品提示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16号)》2月8日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国药学会,对2017年市场在售药品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按照符合已有批准文号企业数≥20家的条件进行通用名品种筛选,共遴选出298个品种,涉及临床药理学和治疗学分类的13个大类、59个亚类,与《关于发布第二批过度重复药品提示信息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70号)发布的药品目录相比,新增4个品种。现予以公告。今后,中国药学会将在学会网站动态更新相关提示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要充分了解市场供需状况,科学评估药品研发风险,慎重进行投资经营决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药品注册申请的受理审查、研制现场核查和生产现场检查,对已经公布的过度重复药品品种,主动做好宣传工作,引导企业理性研发和申报。
《同一药品已获批准文号企业数在20家以上的过度重复品种目录》原文请见:
http://www.sda.gov.cn/WS01/CL0087/224431.html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Top
2017年中国药品零售市场增速放缓,为近五年来的历史新低。
根据中康CMH监测,2017年全国零售终端市场总体规模3664亿元(按零售价计算,下同),较2016年的3377亿元增长8.5%,增速比2016年的9.2%下降0.7个百分点,为近五年来的历史新低。
■药品增速加快,非药品增速放缓
据中康CMH数据监测显示,2017全国零售终端药品总市场规模为2688亿元,得益于处方外流和药房托管,增幅较2016年的8.2%提高至9.9%,其中化学药规模1411亿元,中成药1277亿元,增幅分别为9.0%和10.9%,均高于整个零售终端的平均增长率8.5%。
非药品零售市场总规模为976亿元,增速大幅下降至4.7%,主要是因为器械类产品规模萎缩为181亿元,增幅由12.2%跌至-1.0%。受到网络电商等线上销售的冲击,器械占整个市场的份额近三年有下降的趋势。但保健品类产品增长回暖至5.4%,反映了居民的健康保健意识正在加强。
■细分市场表现反映
调控政策和居民健康保健意识
据中康CMH数据监测显示,2017年全国零售终端市场规模超过100亿元的品类较2016年增长2个,增长至共15个,合计销售额2410亿元,占整个市场的65.8%。感冒药、心脑血管药和胃肠道用药仍为规模前三的品类,合计销售额762亿元,占整个市场的20.8%。
从市场表现来看,抗肿瘤和免疫调节剂增速最快,增长率高达33.9%,这在一定程度上受益于DTP药房的快速发展;
排在第二的心脑血管用药的市场份额和增速连续增长,2017年增幅更是上升至11.8%,规模由2015年的220亿升高至269亿,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这一趋势将会延续。此外,补益养生类也获得较快增长(16.4%),增幅在过百亿品类中排在第三,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消费者健康管理和自我保健意识正在逐步增强。
值得关注的是,在国家规范抗生素类药物使用背景下,终端销售抗生素处方管理日益趋严,抗感染类药物规模近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内陆省份快速增长
市场发展趋于平衡
细分省份来看,全国一半以上省份2017年零售药店市场规模增速低于全国总体增速(8.5%)。因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内地转移,人口流动相应变化,药品零售市场增速较快的大多是市场规模相对较小的内陆省份,如湖北、云南、福建、重庆等,其中湖北省增速最快,高达15.0%;
而经济较发达、市场规模较大、市场成熟度较高的沿海省份增速放缓,如江苏、广东等。这表明,目前我国药品零售市场的发展趋于平衡,区域化差异在逐步缩小,市场成熟度逐步提升。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天津市市场规模呈现负增长,比2016年减少0.1%。
总结
受益于大健康产业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零售药店市场规模持续扩容。随着医药分开、降低药占比、流通两票制等医改政策落地,处方外流已是大势所趋,处方药外流将给基层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带来发展机遇,释放千亿级的市场。在迎接处方外流的过程中,药店也在探索多元化新零售服务,尤其是大中型连锁药店,逐渐延伸至药事服务、药品配送、慢病管理、DTP药房、健康福利管理等。
2017年投资资本、上市连锁药店资本、医药工业资本加速了零售药店行业的升级迭代,并购重组进入井喷期。以华泰系、高瓴系为代表的券商及投资机构在药品零售领域的投资方向愈加明确,而不少意欲上市的连锁也纷纷进入金融资本的实质操作阶段,借助金融资本在资本市场的专业性及对零售市场的整合,推动其上市及后续并购。同时,在各路资本的助力下,区域龙头开始并购整合及跨区域拓展。受益于政策驱策、成本优势、规模优势等多种驱动因素,医药零售行业的并购整合仍将持续,并购整合将成未来一段时间的主旋律。
(信息来源:中康CMH)Top
美国仿制药办公室(OGD)在2017年审批的仿制药,也成为FDA创纪录中的一项。批准1027个仿制药,这比已破记录的2016年多214个。其中正式批准843个,预批准184个,即从科学角度考虑准备批准,但由于品牌药的专利保护或者独占性而不能完全批准的申请。
在2017年,FDA帮助建立了第一个对仿制药收费修正案(GDUFA II)的重新授权。这项经国会通过的重要法律,授权继续向仿制药生产商收取使用费。GaDUFA I于2012颁布,当时允许OGD雇佣更多的工作人员,因此2012-2017年,FDA有更多批准仿制药申请的资源。重新授权有助于促进仿制药(包括复杂药品,例如一些吸入或注射产品)的持续发展。
美国FDA批准的仿制药占美国处方的89%。在过去的十年里,FDA批准的仿制药为消费者节省的费用超过1.67万亿美元。批准数量连年持续上升,年度审批首次超过1000。
2017年,美国FDA批准了80个一类仿制药,即品牌药首仿。首仿药刺激市场竞争,有助于降低处方药的成本。降低药物成本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FDA会加速审批首仿药申请,以便打开市场仿制药竞争模式。另外,同一药的多个仿制药会引发更强烈的竞争,从而节省更多的成本。因此在2017年,这方面政策有所更新,从首仿申请变更为前三申请都能够获得优先审评,以最大限度地为大家节省开支。
FDA另一项旨在促进市场竞争的举措则侧重于复杂药物。OGD对科学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有助于提高仿制药的科学性,帮助整个行业的发展。OGD尽量提供研发和满足品牌药等效标准所需的关键信息。但是传统评估仿制药的方法和标准,可能不适于更复杂的仿制药。医疗专业人士使用复杂的药物来治疗各种疾病,如绝经后妇女的激素替代疗法,II型糖尿病治疗。在2017年,对用于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的噻托溴氨粉吸入剂(SpirivaHandihaler仿制药),和用于过敏反应的紧急治疗的EpiPen(肾上腺素)替代产品Adrenaclick,OGD都提供了研发指南。
此外FDA尽量达到GDUFA目标,但在仿制药批准方面还是偶有偏离。审批数量也受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包括在一段时间内提交审查的ANDA数量,以及仿制药申请者为达到批准标准而必须面对的法律要求变化。在GDUFAII规定下,FDA将继续提供明确的研发仿制药的科学指南,来确保仿制药的安全有效,并明确指出如何申请才能获得批转。
(信息来源:药渡)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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