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药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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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药行业协会信息周报
 

2019.9.5产业大势

 

1.1  药业论道

 

1.1.1 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作为战略新兴产业之一的中国生物医药产业经过多年积蓄,已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期,推动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已成为业界共识。产业发展必然导致全国各个产业集聚区(城市、园区)间竞争,其核心是资源配置效率的竞争。如何建立客观的产业创新发展质量评价体系,清晰认知区域产业发展状态和优势不足,从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是各地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创新发展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一、中国经济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三个转型”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进“三个转型”是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措施:

一是要从“数量追赶”转向“质量追赶”。改革开放以来很长一段时间主要是在填补产品产量、资本存量等“数量缺口”。高质量发展阶段主要是填补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等“质量缺口”。

二是要从“规模扩张”转向“结构升级”。高速增长阶段结束后,传统制造业大规模扩张的阶段基本结束,未来的产业发展将转向产业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的提升。要完成这个转型,就要推动生产要素的流动和再配置,这种再配置对体制环境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三是要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要素的数量红利(包括劳动力、资源还是土地)正在减弱。要转向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最大“瓶颈”是创新能力和人力资本的不足。要进一步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增加人力资本投资,进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具体对于生物医药产业来说,则需要实现从低端原料药向高端制剂、从仿制药向创新药、从生产制造向创新服务的三个转型,并且通过BTIT的深度融合,打造数据驱动的产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换道超车全球产业领先国家和集聚区。

二、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质量概况

()产业规模持续发展、创新占比有待提高

2018年中国医药制造业产品销售收入达2.40万亿元,但创新成果占比较低,新药(包含剂型改进等产品)占比不足30%,且主要为进口药品。

当然,因为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周期较长,创新成果从临床前研究、IIIIII期临床到获批上市,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因此目前创新药的占比并不能完全反应近年来中国在生物医药领域创新发展的成果。同时,随着大量科技创新人才归国、资本注入、国家新药审评审批制度完善及医保目录纳入创新药,为中国创新药的发展提供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鼓励创新成效凸显,创新药受理和上市数量创新高

2018年国内共上市8款一类新药(其中5款抗肿瘤药物,3款抗病毒药物),较于2016年的6个和2017年的1个,在数量上有了新的突破,在质量上,前沿生物注射用艾博卫泰是全球首个长效HIV融合抑制剂,歌礼生物丹诺瑞韦钠是国内企业首个丙肝新药,特瑞普利单抗则是首款国产PD-1单抗。

根据火石创造数据库显示,截至201812月,共有401类新药上市申请获得受理(按受理号计),江苏恒瑞信迪利单抗、豪森药业氟马替尼、百济神州赞布替尼、北京万泰生物重组人乳头瘤病毒16/18型双价疫苗(大肠杆菌)、再鼎对甲苯磺酸尼拉帕利等重磅新药品种均处于上市进程,代表着国内新药创新逐渐步入收获期。

同时,自2015年以来代表创新研发阶段性成果的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数量变化总体上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意味着未来创新成果对产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62018年我国创新、优先审批医疗器械数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在创新审批政策的推动下,2018年医疗器械领域重点产品获批频繁,如康立明生物首个粪便DNA肠癌检测试剂盒、燃石医学首个基于高通量测序技术的肿瘤检测试剂盒、宁波美晶首台微流控循环肿瘤细胞自动化捕获等均在2018年获批上市。总体来讲,国内创新医疗器械不断实现零的突破,进口医疗器械国产可替代速度持续加快。

三、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质量评价方法

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目前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成果显现的阶段,但不同区域发展阶段并不均衡。对处于创新发展整体领先、快速发展赶超一流和布局谋划起步发展等不同阶段的地区,如何有效评价产业发展质量,是优化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明确发展路径和转型升级策略的基础。

对于以生产制造仿制药和中低端医疗器械为主要业态的城市或园区,可以建立亩均绩效为主的产业发展质量评价体系,评估产业现状、分析发展趋势。对于创新研发和服务为主的产业集聚区,则需要探索建立体现产业创新发展质量的评价模型。

()亩均论英雄产业发展绩效评价模型

对于以医药器械制造为主要业态的区域(城市/区县、园区、地块)来说,根据业态特点设置不同的亩均评价模型,对区域产业发展绩效进行评价。

对于生产制造为主要业态的,评价模型指标一般包括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单元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和人均产值。

对于服务类园区,评价模型指标包括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人均营业收入;对于科创类园区则增加研发收入比作为评价指标。

()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质量评价模型

亩均绩效评价模型侧重基于当前制造性产出进行评价,而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研发周期较长,亩均绩效难以有效评价当前产业创新发展成果,亟需建立综合体现产业当前经济效益和未来创新发展趋势的评价模型,体现产业创新发展的四个核心方面,即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潜力趋势、动态跟踪。

四、基于产业大数据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产业创新发展质量评价的关键因素在于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准确、动态的数据来源。在设计评价指标时,必须充分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客观性。

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指数(CBIB)为构建这样的产业创新发展质量评价体系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CBIB指标体系中的所有指标均采用可获得的客观数据,基于CBIB指标体系可以构建城市、园区、企业创新发展质量评价指标的标准版本,同时根据区域产业特点,设置或调整不同指标的权重,以更精准反应当地产业发展质量。

()城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质量评价指标

城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质量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实力(产业规模和效益、产业主体和实力)、创新能力(创新产品和能力)、要素资源(创新平台和资源)3个一级指标4大维度21个二级指标。

1 生物医药城市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上述评价指标,通过产业大数据可以计算得到20CBIB成分城市的产业发展质量各评价指标结果。


2 CBIB成分城市(按拼音首字母排序)

 

()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质量评价

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创新发展质量评价指标包括企业实力、创新能力2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

3 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创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上述指标,通过产业大数据可以计算得到20CBIB成分园区的产业发展质量各评价指标结果。


4 CBIB成分园区(按拼音首字母排序)

 

五、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路径概述

通过产业创新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结果,城市、园区等产业集聚区可以有针对性找到优势、发现不足,为调整产业发展策略、优化顶层设计提供依据。

(信息来源:火石创造)Top

 

1.2  政策法规

 

1.2.1 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近日公布。主要内容如下:

二、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

(一)项目政策按医疗机构经营性质分类管理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疗保障部门主要按项目管理,未经批准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依法合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互联网医院按其登记注册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性质适用相应的价格项目政策。

(二)项目准入以省为主实行分级管理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以省为主,国家、省和市三级管理。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规范立项原则、项目名称、服务内涵、计价单元、计价说明、编码规则等,指导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根据医疗技术发展和本地区实际,设立适用本地区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疗机构将已有线下项目通过线上开展,申请立项收费的,由地市级医疗保障部门受理,符合准入条件的,提交省级医疗保障部门集中审核决策。

(三)明确项目准入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设立“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属于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准许以“互联网+”方式开展、临床路径清晰、技术规范明确的服务;二是应面向患者提供直接服务;三是服务过程应以互联网等媒介远程完成;四是服务应可以实现线下相同项目的功能;五是服务应对诊断、治疗疾病具有实质性效果。不得以变换表述方式、拆分服务内涵、增加非医疗步骤等方式或名义增设项目。

(四)明确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情形

仅发生于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不直接面向患者的服务;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不属于诊疗活动的服务;以及非医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查房、医学咨询、教育培训、科研随访、数据处理、医学鉴定、健康咨询、健康管理、便民服务等。

三、健全“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一)价格政策按公立非公立实行分类管理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实行政府调节,由医疗保障部门对项目收费标准的上限给予指导,公立医疗机构按不超过医疗保障部门所公布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用;满足个性化、高层次需求为主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以及向国外、境外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落实特需医疗规模控制的要求和市场调节价政策。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的,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考虑服务成本、患者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和浮动范围并书面告知当地医疗保障部门。

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二)收费方式应体现跨区域服务的特征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包括了一个项目的完整费用,并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公立医疗机构或其所在地区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不得因服务对象、服务区域不同制定不公平的价格标准。

患者接受“互联网+”医疗服务,按服务受邀方执行的项目价格付费。“互联网+”医疗服务涉及邀请方、受邀方及技术支持方等多个主体或涉及同一主体不同部门的,各方自行协商确定分配关系。

(三)医保部门制定调整价格实行省级管理

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制定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新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可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或与医疗机构协议确定试行价格。医疗机构申请立项时,应按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的规定,同步提交价格建议、成本测算结果、经济性评估报告、与线下同类项目的比较分析等资料。试行期满(一般不超过两年),在评估服务效果和成本收入等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价格政策。

(四)制定调整价格应保持线上线下合理比价

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调整“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应保持线上线下同类服务合理比价:一是线上线下服务价格应与服务效用相匹配,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和价格水平,体现激励服务与防止滥用并重;二是线上线下服务价格应与经济性改善程度相匹配,使线上服务可以比传统就医方式更有利于节约患者的整体费用;三是线上线下服务价格应与必要成本的差异相匹配,体现医疗服务的共性成本和“互联网+”的额外成本。

(五)针对各类服务特点细化价格政策

一是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检查检验服务,委托第三方出具结论的,收费按委托方线下检查检验服务项目的价格执行,不按远程诊断单独立项,不重复收费;二是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由不同级别医务人员提供服务,均按普通门诊诊察类项目价格收费;三是公立医疗机构依托“互联网+”提供家庭医生服务,按照服务包签约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和结算费用,不因服务方式变化另收或加收费用。

(六)充分保障患者合理合法的价格权益

各类主体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应以知情同意、合法合规为前提,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并以明确清晰的方式公示。各地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基金监管力度,对于医疗机构存在强制服务、分解服务、以不公平价格提供服务、虚报价格等失信行为的,采取约谈告诫、要求整改等方式予以约束,涉嫌违法违规的,应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检查执法部门。

四、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

(一)确定医保支付范围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的,经相应备案程序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属于全新内容的“互联网+”并执行政府调节价格的基本医疗服务,由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规定,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价格水平、医保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是否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完善医保协议管理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特点,合理确定总额控制指标,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调整医保信息系统,优化结算流程,同时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支持定点医疗机构依托“互联网+”提供规范、便捷、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对于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价格失信、欺诈骗保等行为的,纳入协议违约范围,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强化组织实施

(一)抓好贯彻落实和疏导矛盾

各省(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及时梳理调整“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规范价格项目,疏导积累的价格矛盾,做好价格和支付政策有效衔接。涉及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的,应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做好沟通配合工作,及时移交问题线索。

(二)加强价格监测和跟踪评估

各省(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以公立医疗机构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价格日常监测监管,及时报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线下项目服务形式改变后,费用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要及时开展调查,动态调整或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及时调整价格。

(三)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

结合“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新规律、新特点,及时准确解读价格和支付政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凝聚各方共识,引导医务人员积极参与,为改革创造良好环境,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信息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Top

 

1.2.2 《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公布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91日公布《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采购品种为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等25个品种。

具体采购品种(指定规格)目录、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及相应比例采购量(单位:万片/万袋/万支)如下:

 

序号

品种名称

规格

是否

主品规

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

50%采购量汇总值

60%采购量汇总值

70%采购量汇总值

1

阿托伐他汀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53815.61

26907.87

32289.36

37670.96

20mg

65576.97

32788.55

39346.18

45903.88

2

瑞舒伐他汀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38902.73

19451.42

23341.63

27231.92

5mg

 

21194.93

10597.54

12716.94

14836.48

3

氯吡格雷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56046.02

28023.07

33627.61

39232.21

75mg

27424.11

13712.11

16454.48

19196.89

4

厄贝沙坦

口服常释剂型

75mg

29739.96

14870.03

17843.96

20817.97

150mg

43910.02

21955.07

26345.99

30737.01

5

氨氯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5mg

112442.03

56221.09

67465.21

78709.44

6

恩替卡韦

口服常释剂型

0.5mg

31990.32

15995.23

19194.22

22393.25

1mg

 

244.37

122.23

146.64

171.07

7

艾司西酞普兰

口服常释剂型

5mg

 

6078.25

3039.19

3646.94

4254.77

10mg

4088.24

2044.18

2452.95

2861.77

20mg

 

76.71

38.38

46.02

53.70

8

帕罗西汀

口服常释剂型

20mg

9461.00

4730.56

5676.59

6622.69

9

奥氮平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4771.24

2385.70

2862.75

3339.89

5mg

 

12777.04

6388.58

7666.24

8943.95

10

头孢呋辛酯

(头孢呋辛)

口服常释剂型

250mg

 

16372.91

8186.53

9823.76

11461.03

 

序号

品种名称

规格

是否

主品规

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

50%采购量汇总值

60%采购量汇总值

70%采购量汇总值

11

利培酮

口服常释剂型

1mg

31972.81

15986.46

19183.68

22380.99

3mg

 

113.86

56.95

68.33

79.71

12

吉非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250mg

819.75

409.95

491.86

573.84

13

福辛普利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3813.49

1906.79

2288.08

2669.44

14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口服常释剂型

150mg+

12.5mg

26632.13

13316.12

15979.30

18642.50

15

赖诺普利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1030.07

515.09

618.04

721.06

5mg

 

145.91

73.00

87.54

102.15

16

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300mg

3915.75

1957.93

2349.45

2741.07

17

氯沙坦

口服常释剂型

100mg

 

4737.12

2368.60

2842.27

3316.00

50mg

12550.85

6275.48

7530.50

8785.59

18

依那普利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23016.91

11508.52

13810.13

16111.83

5mg

 

16208.50

8104.30

9725.11

11345.98

19

左乙拉西坦

口服常释剂型

250mg

1778.34

889.24

1066.98

1244.84

20

伊马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100mg

1641.62

820.88

984.96

1149.16

21

孟鲁司特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7449.49

3724.82

4469.71

5214.67

22

蒙脱石

口服散剂

3g

16634.06

8317.10

9980.42

11643.84

23

培美曲塞

注射剂

100mg

31.53

15.83

18.92

22.09

500mg

19.02

9.57

11.42

13.33

24

氟比洛芬酯

注射剂

50mg/5ml

1651.51

825.83

990.90

1156.05

25

右美托咪定

注射剂

0.2mg/2ml

1019.12

509.60

611.46

713.40

 

注:1.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由各联盟地区确定后汇总产生。

2.相应比例采购量汇总值由各联盟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按相应比例计算并累加后得出。

(信息来源: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Top

 

 

1.2.3 《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精神,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9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原文请见:

http://www.nmpa.gov.cn/WS04/CL2138/357765.html

(信息来源:国家药监局)Top

 

2    行业动态

 

2.1  最新动向

 

2.1.1 首个青蒿素研究中心落户北京大兴

829日,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科技园一期工程青蒿素研究中心在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奠基。作为全国首个青蒿素研究中心,建成后将助力屠呦呦团队,为青蒿素药用价值的进一步研究提供科研条件。

此前,青蒿素的研究工作都是在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所进行,因为条件有限,很多设施甚至摆放在楼道内。为了改善科研条件,青蒿素研究中心工程被提升为国家级项目。施工方、北京建工项目负责人胡伟介绍,青蒿素研究中心总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由中部地上13层的主楼和位于东西两侧、地上7层的大空间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及动物实验室3栋单体科研楼用房构成。按照计划,青蒿素研究中心将于2021年竣工。

“青蒿素研究中心工程的3栋建筑物东西低、中间高,东西建筑环绕中部主体形成托举之势,建筑的整体形态外直内曲,寓意‘医者方圆,外方内圆,外刚内柔’的中医行医之道。”中国中医科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项目的主楼在高层开始具有向外侧的悬挑结构,使得主楼造型下小上大,这也引喻了青蒿素的来源黄花蒿的生长与绽放。楼中央取用青蒿素分子结构的形状,建成八边形的中空庭院,让整个建筑的空间布局和采光更加通透。建筑的外立面和幕墙将打造覆盖面广的垂直线条造型。

胡伟介绍,与普通科研楼不同,青蒿素研究中心将按照目前国内最高洁净标准施工。例如,实验室要保证完全密封,只有经过净化的空气才能进入实验室。这就要求室内压力比室外大,防止室外污染物流入,对建设安装有更精细化的要求。

据悉,工程建成后,将为屠呦呦领衔的中国中医科学院青蒿素研究中心提供更加坚实的科研条件和后备保障基础,助力青蒿素研究中心打造高水平、高标准、高层次、全面覆盖青蒿素研究支撑体系的现代化中药科研平台、开放的抗疟及青蒿素研究学术交流平台和全国乃至亚洲地区抗疟新药评价核心基地。

(信息来源:北京青年报)Top

2.2  商务发展

 

2.2.1 中国零售药店市场已超6000亿,十大畅销产品和企业出炉

米内网最新数据显示,按终端平均零售价计算,2018年中国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含药品和非药品)销售规模达6106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中,中国实体药店(含药品和非药品)销售额占比达85.2%,网上药店(含药品和非药品)销售额占比达14.8%。从中国实体药店(含药品和非药品)各品类结构来看,2018年药品销售额占比为73.5%,较2017年上升1.7个百分点,受医保政策及处方外流影响,药品占比持续加大。近日,中国城市实体药店十大畅销品牌和十大畅销企业出炉,华润的阿胶以超42亿的销售额排在榜首,最畅销企业也花落华润,2018年其终端销售额接近160亿元。

6000亿零售药店市场,实体药店占比达85.2%

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含药品和非药品)销售规模达6106亿元,同比增长10.1%。从零售药店类型来看,网上药店(含药品和非药品)销售额占比达14.8%,发展迅猛;实体药店(含药品和非药品)销售规模占比呈持续下滑态势,2018年实体药店销售额占比85.2%,较2017年下滑4.6个百分点。

 

2018年中国网上药店销售规模为905亿元,同比增长59.9%,与前几年的高速增长相比,增速有所下滑,增速下滑较大的主要是来自非药品类的产品。201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健康医疗”发展的意见》,要求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这给院外药品市场,尤其是网络销售技术成熟的电子商务平台带来了新的机遇。

而实体药店(含药品和非药品)2018年销售规模为5201亿元,同比增长4.4%。每家实体药店(含药品和非药品)平均规模达106.3万元,较2017年下降3.1%

从中国实体药店(含药品和非药品)各品类结构来看,2018年药品销售额占比为73.5%,较2017年上升1.7个百分点。受医保政策及处方外流影响,药品占比持续加大。2018年化学药占比为44.8%,中成药占比28.7%,药品占比的上升主要来自化学药的贡献。保健品类销售额占比同比小幅上升,较2017年上升0.1个百分点。药材类及器械类销售额占比同比下滑,较2017年分别下滑0.3个和0.2个百分点。受医保定点药店不能销售非药品规定的限制,其它类较2017年下滑1.3个百分点。

实体药店药品销售额稳步增长,规模已超3820亿

2018年中国实体药店药品销售规模为3820亿元,较2017年增长6.8%,销售规模稳步增长,但增速逐渐放缓。

米内网推出的《中国城市实体药店化学药与中成药终端竞争格局》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城市实体药店”(指:地级及以上城市实体药店)药品规模占中国实体药店药品规模59.9%。随着国家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县域人口数量增加,“中国县乡村实体药店”(指:非地级城市,也就是县乡村实体药店)药品规模占比持续上升,2018年达40.1%2018年“中国城市实体药店”药品规模达2289亿元,较2017年增长6.2%。“中国县乡村实体药店”药品规模为1531亿元,较2017年增长7.7%

2018年中国城市实体药店(含地级及以上城市)药品销售规模中,化学药占比51.3%,中成药占比48.7%。从药品类型看,处方药稍微领先,市场份额为48.3%,非处方药占42.4%,双跨占9.4%

十大畅销产品、十大畅销企业花落他们家

1:2018年中国城市实体药店(含地级及以上城市)最畅销品牌TOP10

2018年中国城市实体药店(含地级及以上城市)TOP10品牌门槛已经上升至12.8亿元,前十品牌合计销售额接近173亿元。

华润医药成为最大赢家,有4个产品上榜,其中阿胶的销售额超过42亿元,遥遥领先;感冒灵颗粒排在第二位,销售额超18亿元,复方阿胶浆以及健胃消食片分别排在第五、第六位,销售额也达到了15亿元、13亿元级别。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青岛双鲸药业的维生素D滴剂,2018年终端销售额首破十亿,增长率为118.3%。北京同仁堂的安宫牛黄丸增长率也接近50%

2:2018年中国城市实体药店(含地级及以上城市)最畅销企业TOP10


2018年中国城市实体药店(含地级及以上城市)最畅销企业TOP10门槛为31.6亿元,前十企业合计销售额超过600亿元。最畅销企业TOP10,国内药企与跨国巨头各占一半,华润医药以159.5亿元排在首位,广药集团增速放缓,以78亿元的销售额排在第二位。太极集团以及云南白药达到40亿元级别,而北京同仁堂在国内药企中销售额增速最快,达到17.7%,潜力不容小觑。

跨国药企近年来对中国市场十分关注,尤其在带量采购、一致性评价的冲击下,从以往全力进军医院终端,开始转为加大力度在零售市场进行产品推广及布局,阿斯利康、诺华尽管排名不如辉瑞、拜耳,但销售额增速则相当可观,达到30.4%20.8%。强生排在第八位,增长率为2.2%

数据说明:米内网《中国城市实体药店化学药与中成药终端竞争格局》中,所指“城市”的统计范围是:298个地市及以上城市,亦即中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实体药店(不含县乡村实体药店);上述销售额以产品在终端的平均零售价计算。

3    新药研发

 

3.1  新药上市

3.1.1 罗氏推出伴随诊断试剂盒VENTANA PD-L1

瑞士制药巨头罗氏(Roche)近日宣布,在CE认证市场推出VENTANA PD-L1 (SP142)检测试剂盒,这是用于确定三阴性乳腺癌(TNBC)患者是否有资格接受PD-L1肿瘤免疫疗法Tecentriqatezolizumab)与化疗(nab-paclitaxel,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联合治疗的首个伴随诊断试剂盒,该试剂盒通过评估肿瘤浸润免疫细胞的PD-L1生物标志物状态鉴别出最有可能从治疗中受益的患者。

今年3月,这款伴随诊断试剂盒获得了美国FDA批准,是美国市场第一个用于确定TNBC患者是否符合Tecentriq+化疗方案的诊断标准。患者确诊TNBC意味着与乳腺癌生长相关的三种最常见的蛋白质——雌激素受体(ER)、孕激素受体(PR)和HER22/neu——均没有在肿瘤上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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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全球仿制药巨头迈兰培美曲塞仿制药获FDA批准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近日对全球仿制药巨头迈兰(Mylan)的培美曲塞(pemetremed)产品授予了暂时批准(tentative approval),该药是礼来公司年销20亿美元的抗癌药物Alimta(培美曲塞,中文商品名:力比泰)的仿制药。

Alimta是礼来公司生产的一种化疗药物,已被FDA批准用于治疗胸膜间皮瘤和非小细胞肺癌。Mylan并非第一家开发Alimta仿制药的公司。2017年,总部位于新泽西州的Eagle Pharma获得了Permfexy的暂时批准,该药是Alimta的仿制药。

礼来一直在保护Alimta,该药今年第二季度销售额超过5亿美元。本月早些时候,礼来成功地捍卫了雷迪博士实验室(Dr. Reddys Laboratories)和辉瑞公司对其专利的挑战。这2家公司试图推出其仿制版培美曲塞,并在法庭上辩称,其药物没有侵犯礼来Alimta专利。美国上诉法院做出了有利于礼来的裁决,称这两家公司开发的仿制药侵犯了Alimta专利。同样在这个月,美国上诉法院就Alimta维生素方案的专利性作出了有利于礼来的裁决。

礼来在判决后宣布:“如果该专利最终通过所有剩余的挑战获得支持,Alimta将在20225月之前保持美国市场的独占性,只要专利仍然有效,就能阻止仿制药产品销售。”

迈兰、辉瑞、Eagle Pharma和雷迪博士实验室都希望从Alimta目前维持的市场份额中分得一杯羹。根据Coherent Market Insights2017年培美曲赛市场价值为20.6亿美元。今年早些时候,Coherent Market Insights报告称,该领域预计将以缓慢的速度增长。

作为保护Alimta计划的一部分,礼来一直在开发这款药物新适应症。今年1月,FDA批准Alimta联合默沙东肿瘤免疫疗法Keytruda治疗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虽然迈兰没有在法庭上对礼来的专利提出异议,但该公司目前正就一款Victozaliraglutide,利拉鲁肽)的仿制药向诺和诺德提起诉讼,希望能把该仿制药带给病人。

7月,迈兰和辉瑞的非专利药品公司Upjohn宣布计划合并成立一家新的制药公司。根据协议,辉瑞股东将持有合并后新公司57%股份,而Mylan股东将持有合并后新公司43%的股份。两家公司预计,这笔交易将在2020年年中完成,合并后新公司将在合并完成后重新命名,新公司预计在2020年的收入将达到2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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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研发进展

 

3.2.1 硬纤维瘤新药!百济神州伙伴SpringWorks γ-分泌酶抑制剂nirogacestat获突破性药物资格

SpringWorks Therapeutics是一家临床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专注于为患有严重罕见疾病和癌症的患者开发改变生命的药物。近日,该公司宣布,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授予口服小分子选择性γ-分泌酶抑制剂nirogacestat治疗进行性、不可切除性、复发性或难治性硬纤维瘤或深部纤维瘤病成人患者的突破性药物资格(BTD)。之前,FDA已授予nirogacestat治疗硬纤维瘤的孤儿药资格(ODD)和快速通道资格(FTD)。

nirogacestat是一种口服、选择性、小分子γ-分泌酶抑制剂,目前处于III期临床开发,用于治疗硬纤维瘤。γ-分泌酶是一种完整的膜蛋白,可裂解多种不同的跨膜蛋白复合物,包括Notch,据信Notch在激活促进硬纤维瘤生长的信号通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SpringWorks Therapeutics20179月从辉瑞剥离出来的一家初创新锐公司,其核心药物均来自辉瑞公司。该公司A轮融资1.03亿美元,今年4B轮融资1.25亿美元。

20189月,百济神州与SpringWorks Therapeutics达成全球临床合作协议,评估百济神州在研RAF二聚体抑制剂lifirafenibSpringWorks Therapeutics在研MEK抑制剂PD-0325901的联合疗法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今年6月,百济神州与SpringWorks Therapeutics宣布成立MapKure公司,开发BGB-3245——一款针对特定单聚体和二聚体B-RAF激活突变型的在研口服高选择性小分子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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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科济生物CT053获FDA孤儿药资格,治疗多发性骨髓瘤

科济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CARsgen Therapeutics,以下简称“科济生物”)是一家临床阶段的免疫肿瘤学公司,致力于开发和商业化CAR-T细胞免疫疗法,用于未满足的医疗需求。该公司已与中国顶尖医院合作,开展了多项首个人体(First-in-Human)研究,例如抗GPC3 CAR-T疗法用于肝细胞癌和鳞状肺癌、抗EGFR/EGFRvIII CAR-T治疗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抗Caludin18.2 CAR-T治疗胃癌和胰腺癌。

近日,该公司宣布,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授予其抗BCMA CAR-T细胞疗法CT053治疗多发性骨髓瘤(BCMA)的孤儿药资格(Orphan Drug DesignationO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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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阿斯利康新型抗炎药Fasenra获FDA授予三个孤儿药资格

英国制药巨头阿斯利康(AstraZeneca)近日宣布,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授予新型抗炎药Fasenrabenralizumab)治疗嗜酸性食管炎(EoE)的孤儿药资格(Orphan Drug DesignationODD)。此前,FDA还授予了Fasenra治疗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征(HES)和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EGPA)的ODD

Fasenra的活性药物成分为benralizumab,这是一种单克隆抗体,能够直接结合嗜酸性粒细胞上的白细胞介素5受体的α亚基(IL-5Rα),并独特地吸引自然杀死细胞(NK cell),通过细胞凋亡(程序性细胞死亡)诱导嗜酸性粒细胞的快速和几乎完全耗竭。

Fasenra是阿斯利康的第一种呼吸学生物制剂,目前已获美国、欧盟、日本及其他一些国家批准,作为一种附加(add-on)维持疗法,用于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患者的治疗。用药方面,Fasenra可通过预充式注射器作为固定剂量皮下注射,前3次注射每4周注射一次,之后每8周注射一次。今年6月底,欧洲药品管理局人用医药产品委员会(CHMP)对Fasenra自我给药和Fasenra注射笔给予了推荐批准的积极意见。

Fasenra由阿斯利康开发,由日本药企协和发酵麒麟(Kyowa Hakko Kirin)全资子公司BioWa授权。今年3月底,阿斯利康与协和发酵麒麟签订新协议,获得了Fasenra全部适应症的亚洲权利。除了已批准的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适应症之外,阿斯利康也正在评估Fasenra治疗重度鼻息肉、嗜酸性食管炎、嗜酸性肉芽肿伴多血管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综合征和慢性阻塞性肺病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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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泽璟新药获批临床,斑秃有望成为首个被攻克脱发难题

由泽璟生物开发的盐酸杰克替尼乳膏近日获得中国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临床试验默示许可,拟开发适应症为轻中度斑秃和轻中度特应性皮炎。这是继辉瑞(PfizerPF-06651600片之后,第二款在中国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的斑秃治疗新药。

目前,中国已有托法替布、芦可替尼、巴瑞替尼等多款JAK抑制剂获批上市,不过这些产品尚未在中国开展斑秃适应症的临床研究。

辉瑞旗下PF-06651600是中国最早进入临床试验用于治疗斑秃的JAK抑制剂,适应症为:用于治疗≥12岁中重度斑秃患者(包括全秃[AT]和普秃[AU])。根据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辉瑞正在开展两项在斑秃受试者中评价PF-06651600疗效和安全性的 2b/3期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另一款已进入临床试验治疗斑秃的JAK抑制剂是来自泽璟生物的杰克替尼。杰克替尼是泽璟生物通过其精准小分子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中的药物稳定技术,自主研发的JAK激酶小分子抑制剂,属于1类新药,分别有片剂和乳膏两种剂型。2016年,盐酸杰克替尼片经过特殊审批在中国获得临床试验批件。

目前,泽璟生物正在进行杰克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和中高危骨髓纤维化的2期临床试验,以及两项针对移植物抗宿主病和特发性肺纤维化的1期试验。此次该产品获批进入临床的剂型为盐酸杰克替尼乳膏,适应症为轻中度斑秃和轻中度特应性皮炎。

(信息来源:药明康德)Top

 

3.2.5 诺华Entresto治疗射血分数降低的心力衰竭(HFrEF)可改善心脏结构和功能

瑞士制药巨头诺华(Novartis)近日公布了两项新的临床研究PROVE-HFEVALUATE-HF的结果。这些研究在射血分数降低的心力衰竭(HFrEF)患者中开展,评估了心衰药物Entresto(中文商品名:诺欣妥,sacubitril/valsartan)对患者心脏结构和功能的改善以及长期安全性。结果显示,作为HFrEF的一款基本治疗药物,Entresto不仅对与HFrEF临床结果预后相关的生物标志物产生了积极影响,而且这些作用与心脏结构和功能变化(即心脏重塑)的显著改善相关。这些研究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与先前报告的研究相似。

心脏重塑可损害心脏向身体泵血的能力,导致预后不良。因此,对心脏重塑的积极影响可能在HFrEF治疗中很重要,因为它可能导致逆转心脏损伤,从而改善临床结果。这些数据首次证明,Entresto改善了心脏结构和功能,表明心脏重塑逆转,并且这种改善与生物标记物的积极变化相关。这些结果进一步支持了Entesto作为首选治疗HFrEF的方法,详细数据在近日举行的欧洲心脏病学会(ESC2019年度会议上公布,并发表于《美国医学会杂志》(JAMA)。

Entresto是一种双效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ARNI),具有独特的作用模式,能够增强心脏的保护性神经内分泌系统(NP系统,钠尿肽系统),同时抑制有害系统(RAAS系统,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被认为能够减少衰竭心脏的应变。Entresto结合了诺华高血压药物代文(Diovan,通用名:valsartan,缬沙坦)和sacubitril,后者是一种脑啡肽酶抑制剂,可阻断威胁负责降血压的2种多肽的作用机制,valsartan则是一种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可改善血管舒张,刺激身体排泄钠和水。

Entresto20157月起被批准治疗HFrEF,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衰住院风险,是HFrEF的首选和基本治疗药物。Entresto以多种方式作用于心脏的神经内分泌系统,被认为是过去20多年来心衰治疗领域的一个伟大突破,该药也是首个在临床研究中疗效显著超越标准治疗药物依那普利的药物,能显著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衰住院,而且表现出了更高的安全性,是过去十多年来心脏病学领域最重要的进展之一。

在中国市场,Entresto(诺欣妥)已于20177月获批,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成人慢性心衰患者,以降低其心血管死亡和心衰住院的风险。

2018年,Entresto的全球销售额达到了10.28亿美元,较2017年增长幅度高达103%。最近,诺华发布2019年上半年业绩报告,数据显示,Entresto销售额达7.78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该药已成为推动诺华销售增长的一款重要产品。

(信息来源:生物谷)Top

3.2.6 新型微针药膜可显著提高药物疗效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研究人员近日研发出一款新型微针药膜,可应用于癌症、艾滋病、登革热等多种疾病疫苗的给药。这种新科技不仅具有无痛、安全、快速自己给药等优势,还可以显着提高药物疗效。

麻省理工学院化学工程系主任葆拉·哈蒙德日前在美国圣迭戈举行的2019年美国化学学会年会上,展示了其团队研发的微针技术以及其应用于癌症疫苗给药的最新进展。

据介绍,这种微针药膜运用了静电逐层自组装方法,在微针表面上逐层吸附正负电荷交替的合成聚合物材料或蛋白质/核酸药物,进而形成微米级药膜。研究人员合成了一种对酸碱度敏感的嵌段共聚物,置其于药膜底层,其电荷在自组装时为正,以便吸附相邻的负电分子层;当微针刺入皮肤接触到组织间液后该共聚物电荷转变为负,通过静电排斥使药膜迅速脱离微针进入表皮,给药过程在1分钟内完成。研究论文发表在美国《美国化学学会·纳米》期刊上。

论文第一作者、麻省理工学院博士生何彦璞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这种微针药膜技术可以使药物疗效缓慢释放,持续刺激人体免疫系统发挥作用,比肌肉注射和皮下注射的药物疗效有明显提升。

小鼠免疫试验结果显示,微针药膜治疗产生的血清抗体水平是肌内注射的9倍,是皮下注射的160倍。

葆拉·哈蒙德介绍,这种新技术目前正在做小鼠的皮肤癌疫苗实验,下一步将在灵长类动物身上测试,然后进入人体临床试验,预计35年可以进入市场。这一方法未来有望用于癌症、艾滋病、登革热等多种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信息来源:新华网)Top

 

3.2.7 高博医疗集团北京博仁医院8项研究成果亮相APBMT 2019

24届亚太骨髓移植大会(APBMT 2019)暨国际血液和骨髓移植大会(ICBMT 2019)正在韩国釜山盛大举行,这是亚太地区造血干细胞移植领域规模最大的学术盛会。每年,来自亚太地区20余个国家的1000多名造血干细胞移植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出席大会,就造血干细胞移植相关的临床及基础研究成果进行内容丰富的学术交流。高博医疗集团北京博仁院吴彤主任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了此次大会,并担任主持专家。值得关注的是,高博医疗集团北京博仁医院医生团队(血液一科林跃辉医生、血液二科杨帆、李智慧、宋艳智和赵永强医生)和护理团队(王小霞和陶秀艳护士长)共8项研究成果获选本次大会口头报告或壁报展示,从医疗到护理全面展示了团队针对急性白血病的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出色临床结果以及相关护理的先进经验。

(信息来源:生物谷)Top

 

3.2.8 对抗多药耐药!头孢吡肟/VNRX-5133抗生素组合治疗复杂尿路感染(cUTI)进入III期临床

VenatoRx是一家私营制药公司,致力于发现和开发新型抗感染药物,以治疗多药耐药细菌感染和难以治疗的病毒感染。近日,该公司宣布,已启动头孢吡肟(cefepime/VNRX-5133治疗复杂尿路感染(cUTIIII期临床研究的患者入组。

VNRX-5133是一种可注射的-内β酰胺酶抑制剂(BLI),具有针对丝氨酸β内酰胺酶(serine β-lactamases)和金属β内酰胺酶(metallo-β-lactamaseMBL)的选择性和强效体外活性,包括ESBLOXAKPCNDMVIM酶。

VenatoRx公司认为,VNRX-5133与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cefepime)的固定组合,有潜力提供一种有价值的广谱治疗方案,以满足由碳青霉烯类抗生素(carbapenem)耐药病原体(包括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CRE]、耐碳青霉烯铜绿假单胞菌[CRPA])导致的感染、由革兰氏阴性和革兰氏阳性易感病原体引起的疑似多微生物感染、以及生物恐怖病原体(如伯克霍尔德菌属[Burkholderia spp])引起的感染患者中存在的未满足医疗需求。

(信息来源:生物谷)Top

 

3.2.9 诺华CD20抗体治疗多发性硬化症3期结果积极

诺华(Novartis)公司宣布,其人源化的CD20抗体ofatumumab,在治疗复发性多发性硬化症(RMS)患者的3期临床试验中达到主要终点,ofatumumab的表现优于另一款治疗多发性硬化症(MS)的常用药。诺华公司预计将在年底向FDA递交监管申请。如果获批,ofatumumab有望成为首款可在家自行使用的治疗RMSB细胞疗法。

Ofatumumab是一款完全人源化的CD20抗体。它通过与B淋巴细胞表面的CD20结合,能够清除血液中B细胞,而这些细胞在MS患者中对激发自身免疫反应有重要作用。这款疗法能够让患者每月一次,在家中通过皮下注射给药。不但为控制病情提供了便利,而且可以更好的靶向淋巴节中的B细胞,减少对脾脏中B细胞的损伤。在此前,ofatumumab已经获得FDA批准作为白血病疗法。

(信息来源:药明康德)Top

 

4    运作管理

 

4.1  流通连锁

 

4.1.1 乙类OTC市场新增竞争对手-连锁便利店

虽然乙类OTC市场多了一个竞争对手----连锁便利店,但其实这既非新消息,也并不可怕,药店千万别怂。

  便利店卖药,也要飞检

  连利店卖药同样和药店一样会面临严格的监管,除了需要配备执业药师外,还需要应对飞检。

  非药店卖药,其实并不算新消息。除了从去年以来曝出的京客隆、屈臣氏等便利店卖药的消息外,近几年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地都有便利店曾试水。

  早在1999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曾发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去年10月,北京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到,“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不论哪一次政策出台,都可以明确,放开便利店卖药,并不算新鲜事,而且同样需面临飞检。

  此前,北京市朝阳区食药监局副局长解峰曾公开表示,药店日常监管的飞行检查将来也同样适用于这些经营药品的便利店,通过不定期地对这些便利店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便利店卖药,药店不必恐慌

  去年,北京力促便利店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消息爆出后,业内舆论哗然。

  对此,原益丰药房董事会秘书王付国针对此事曾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非药店业态的零售店的售药业务在品种齐全度、专业服务、联合用药、价格、医保支付等方面,很难与药店形成实质性竞争。所以,药店不必恐慌。

  消费分级时代,差异化定位很重要

  以往,药店在顾客心目中有两个直观的印象:一是“平价”,二是“便捷”。

  但随着药价的波动,药店数量的增多,互联网售药的影响,以及行业“挂证”等舆论的传播,药店在公众心目中的印象也在不断改变。

  对于多数药店来说,不论便利店卖药与否,对于自身发展并不会带来根深蒂固的改变。

  因为根据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措施,未来所有药店将严格实行等级划分,一批等级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药店销售范围将会缩小,这类药店的自身竞争实力有待提高,等不及便利店来“分羹”,就有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躺着赚钱”的时代一去不返。

  当然,从表面来看,问题来了:便利店可以卖乙类OTC,肯定会把药店客流抢走,怎么会不影响生意?

  有业内观点对此解释到:且不说在医保对接、品种齐全度等方面上药店的优势,便利店不能相比。就拿两家地理位置相近的药店来说,专业服务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顾客留存率。

  放开便利店卖药,无疑大大提高了药品可及性,方便了群众,但从群众的自身选择出发,抛开客观原因外,很多顾客习惯使然下有可能还是会选择药店,有业内人打趣:干了二十年药店了,不说别的,就算搞促销也比便利店做地好,不怕便利店抢生意。

  此前,有媒体消息曝出:京客隆便利店可以说是高调开张,低调销售。相比其它产品,药品的实际销售不容乐观。对此,一位便利店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毕竟是刚开始在便利店卖药,市民需要有一个认知、熟悉和接受的过程。”

(信息来源:药店经理人)Top

 

5    市场分析

 

5.1  中西成药

 

5.1.1 2019年国内抗体药物市场和临床研究现状

抗体药物已经成为治疗肿瘤的重要产品。国内各大药企也将抗体药物作为研发重点,也是药企开拓市场的明星产品。本文主要分析了国内抗体药物的市场潜力和热门靶点抗体药物的研发进展。

一、全球范围内抗体药物市场庞大,抗肿瘤邻域不可或缺

2018年全球药品销售额Top 10中,抗体药物有8个,包括单抗药物6个,融合蛋白2个,分别为阿达木单抗Humria(修美乐)、帕博利珠单抗Keytruda(可瑞达,“K药”)、曲妥珠单抗Herceptin(赫赛汀)、贝伐珠单抗Avastin(安维汀)、利妥昔单抗Rituxan(美罗华)、纳武利尤单抗Opdivo(欧狄沃,“O药”)和依那西普(Etanercept)、阿柏西普 (Aflibercept),销售总额约占前10名总销售额的76%Top10榜单内的8款抗体药物中6个为抗肿瘤药物(阿达木单抗、阿柏西普除外),主要针对TNF-α、PD-1HER-2CD20VEGF等热门靶点,提示抗体药物在治疗肿瘤领域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二、我国抗体药物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一)抗体药物市场广阔

聚焦国内,恶性肿瘤已经成为严重威胁中国人群健康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根据国家癌症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恶性肿瘤死亡占居民全部死因的23.91%。近十年来,我国恶性肿瘤发病率每年保持约3.9%的增幅,死亡率每年保持2.5%的增幅。其中肺癌位居我国恶性肿瘤发病首位,其次为胃癌、结直肠癌、肝癌和乳腺癌等,前10位恶性肿瘤发病约占全部恶性肿瘤发病的80%。

我国恶性肿瘤发病、死亡率逐年上升,每年恶性肿瘤所致的医疗花费超过2200亿元,医药研发需求迫切,也给医药市场带来了更广阔的空间。近年来我国抗体药物飞速发展,在治疗各类恶性肿瘤疾病中潜力无限。

(二)抗体药物市场发展迅速

国内抗体药物起步较晚,但我国肿瘤的发病和死亡率在逐年上升,因此国内对抗体药物的需求巨大。国内抗体药物的市场飞速发展,2018年我国抗体药物产业总体市场规模约144.09亿元,20132018年平均年增长率超20%,预计到2025年,我国抗体的市场规模将超300亿元。

(三)我国抗体药市场以进口品种为主,国产品种在加速研发进程

我国抗体药物上市速度有较大提升。2018年至今,我国已有13个抗体药物(不包括融合蛋白)新获国家药监局CFDA批准上市,其中国外进口品种9个,包括“O药”(Opdivo)、“K药”(Keytruda)、依达赛珠单抗、依洛尤单抗、依库珠单抗、艾美赛珠单抗、帕妥珠单抗、地舒单抗;国内药企开发品种4个,包括君实生物的特瑞普利单抗、信达生物的信迪利单抗、恒瑞的卡瑞利珠单抗、复宏汉霖的利妥昔单抗生物类似药,除复宏汉霖的单抗药物为CD20靶点外,其余三家获批的品种均为PD-1抗体药物。

目前,我国的抗体药市场仍以进口品种为主,而面对巨大的国内市场和国民对高昂药价的抱怨,亟待加速国产抗体药物的研发和上市。

目前我国已成为抗体药物在研数量最多的国家,先后有200余个抗体药物获批临床试验申请,部分产品已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提交了上市注册申请。目前抗体药物研究最热门的靶点包括PD-1/PD-L1TNF-α、VEGFHER-2CD20EGFR等,此类靶点已有9个品种获批上市,且有多家企业的产品处于上市审批或三期临床阶段。

1.PD-1/PD-L1

2018年以来,君实、信达、恒瑞分别开发的三款国产PD-1抗体陆续获批上市,目前仅有百济神州的PD-1抗体处于审评状态,PD-1的首发竞争也基本暂告一段。由于PD-1抗体的适应症开发潜力巨大,目前上市产品适应症仅包含黑色素瘤和霍奇金淋巴瘤,因此包括已有上市产品的多家药企均已投入PD-1其他适应症的大力开发与探索中,其中百济神州、君实生物、信达生物、恒瑞和康方天成的新适应症开发均已进入Ⅲ期临床。可见,PD-1单抗药物的竞争已白热化,未来将进入适应症的“军备竞赛”。

2.HER-2

几类热门靶点中,仅HER-2还未有国产的抗体药物上市。目前,国内药企已有三生国健和复宏汉霖率先提交了抗HER2单抗的NDA申请,其中复宏汉霖的HLX02是按照《生物类似药研发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进行“头对头”3期临床试验后申报的,而三生国健的赛普汀是在7.22临床自查后重新申报,预计2019年内将会有首个国产抗HER2抗体上市。另外目前紧随其后处于三期临床开发的还有海正药业、正大天晴、百奥泰、嘉和生物。

3.CD20

目前,复宏汉霖的“汉利康”(利妥昔单抗生物类似药)率先于20192月获得首个国产抗CD20抗体的上市批准,也是国内首个上市的生物类似药,适应症为非霍奇金淋巴瘤。另外,还有信达生物、正大天晴、海正药业、神州细胞、喜康生物的抗CD20抗体处于III期临床试验中。

4.TNF-α

TNF-α是自身免疫疾病治疗的重要靶点。国外产品阿达木单抗、依那西普(融合蛋白)、英夫利昔单抗均是全球销售额超50亿美元的药物,尤其阿达木单抗处于遥遥领先的Top1,因此该领域的市场容量巨大。目前该靶点已有3款国产融合蛋白上市,分别为三生国健的“益赛普”、海正药业的“安佰诺”和赛金生物的“强克”。

而抗体药物开发方面,国内进展最快的是海正药业的HS016、信达生物的IBI303、百奥泰的BAT1406和复宏汉霖的HLX03,均处于NDA阶段,而这些品种均为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其他,还有海正药业、赛金生物、正大天晴、嘉和生物、君实生物、齐鲁制药开发的品种均已进入三期临床,涵盖了对标阿达木单抗、英夫利昔单抗、依那西普的产品。

5.VEGF

目前该靶点已上市的产品为康弘生物的“康柏西普”,是一款融合蛋白药物,适应症为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病变性(wAMD)、病理性近视(PM)和糖尿病黄斑水肿(DME)。而对标贝伐珠单抗研发进展最快的抗体药物是齐鲁制药的QL1101和信达生物的IBI305,均已提交NDA。另外恒瑞、复宏汉霖、正大天晴、嘉和生物、百奥泰、博安生物、天广实、东曜药业、华兰基因等多家药企的产品均处于III期临床阶段。

6.EGFR

目前抗EGFR单抗国内研发最快的是由百泰生物开发的“泰欣生”(尼妥珠单抗),已于2008年获批上市,并且该产品还处于适应症开发的三期临床中,另有四川科伦、迈博太科进入三期临床。

四、小结

我国恶性肿瘤发病、死亡逐年上升的态势,给医药研发带来了更迫切的需求,也给医药市场带来了更广阔的空间。从全球销售TOP10的药物看来,抗体药物在市场占据了大片天地,并且是治疗肿瘤的重要药物,涵盖抗体药物开发的热门靶点。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增,近年来我国抗体药物飞速发展,市场规模逐年扩大,增长迅速。但国内抗体药市场仍以进口品种为主,国产品种市场潜力巨大,各大企业正加大研发速度。

目前我国已成为抗体药物在研数量最多的国家,国内抗体药物研究的热门靶点主要包括PD-1/PD-L1TNF-α、VEGFHER-2CD20EGFR等,目前均已有多家企业的产品上市或处于上市审批中,国内单抗产品即将进入收获期。

(信息来源:火石创造)Top

 

5.2  综合分析

 

5.2.1 近10年国外六大药品监管机构新药批准速度浅析

2009-2018年,随着全球药品监管环境的明显改善和跨国公司新药申报策略的变化,新药上市许可所需的时间普遍减少。过去10年,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加拿大卫生部、瑞士医药管理局(Swissmedic)和澳大利亚药品管理局(TGA)六大药品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统一性有所提升,获批上市的新药数量也有所增加。值得关注的是,2009-2013年在六大药品监管机构均获得批准的新药有16个,2014-2018年这一数量快速增加到52个。

    六大机构批准新药数量和时间

    2018年,FDA批准的NAS(新分子实体)数量最多,为60个;其次为EMA,批准了40个;加拿大卫生部批准了34个,PMDA批准了32个,Swissmedic批准了31个,TGA批准了29个。除FDA外,其余五大药品监管机构在2018年批准的NAS数量基本趋平(见图1)。此外,过去10年间,六大药品监管机构在2018年批准的NAS总数最高。对比2009-2013年和2014-2018年各药品监管机构批准的新药数量可以发现,FDA批准的数量增幅最大,达到54%;其次为EMA48%)、TGA45%)、Swissmedic43%)、PMDA27%)和加拿大卫生部(22%)。多种因素可能影响各药品监管机构每年批准新药的数量,如各药品监管机构不同的审评策略、企业规模、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和审评速度等。

    2018年,FDANAS的中位批准时间最短,为244日,或与该年度FDA加速审评通道的广泛应用有关。在FDA批准的NAS中,有25%的被指定为突破性药品审批,42%的通过绿色通道审批,突出强调这些产品在解决有待解决的医学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NAS中位批准时间仅次于FDA的是PMDA,为323日。此后依次为加拿大卫生部(348日)、TGA363日)、EMA436日)和Swissmedic519日)(见图2)。

    总体而言,除FDA外,其他五大药品监管机构对NAS的中位批准时间接近,最快和最慢机构对NAS中位批准时间的差异为197日,与过去对NAS的中位批准时间一致。在六大药品监管机构中,Swissmedic仍然是对NAS中位批准时间最长的药品监管机构。该机构目前已经开始改变新药审评程序,但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看到效果。

    新药注册总时间由提交时间差和批准时间两部分组成,既受药企的申请策略或特定监管机构的目标批准时间等因素的影响,也受NAS类型和监管机构为满足待解决的医疗需求而对有前景的药物使用加速审评通道的影响。在六大药品监管机构中,两种情况注册时间最短的都是FDA,因此,药企会首先向FDA提交新药申请,因为该机构的审评速度最快。药企向EMA提交新药申请几乎与向FDA提交新药申请同时进行,但EMA的总注册时间有所减少,这可能与EMA对解决待满足医疗需求的品种使用加速审评通道的数量有所增加有关。2009-2013年和2014-2018年药企向另外四大药品监管机构提交新药申请的时间差有所延长,但批准时间有所缩短,可能是药企为保证获批而提高申报资料质量的结果。在上述两个时间段内,尽管向Swissmedic提交新药申请的时间差几乎翻倍,但由于批准时间的缩短,总体注册时间也在同时缩短。

    六大机构批准新药特征

    审评类型

    近年来,六大药品监管机构均建立了加速审评体系,加快有前景NAS的审评进程。其中,TGA2017年开始启动优先审评程序,2018年加速批准3个品种上市。2018年,FDA加速审评相对于标准审评的比例最高,为73%;其次为加拿大卫生部(35%)、PMDA28%)、Swissmedic13%)、EMATGA10%)(见图3)。

    FDA加速审评的比例一直较高,而且与2009-2013年的42%相比,2014-2018年的比例有所提高,达到63%EMA加速审评的增长最为明显,从2009-2013年的7%增加到2014-2018年的15%,但EMA加速审评的数量仍然最低,部分原因可能是,如果不满足时间线,EMA可能会将新药审评类型由加速审评转换回标准审评。2018年,EMA初始指定为加速审评的3NAS即转换回标准审评。与2009-2013年相比,2014-2018年加速审评比例有所提高的其他监管机构有Swissmedic(从10%21%)、PMDA(从25%43%)和加拿大卫生部(从21%23%)。但在过去5年里,PMDA加速审评的比例呈逐年降低趋势(见图3)。

    2018年,Swissmedic加速审评和标准审评程序中位批准时间的差距最大,相差262日,PMDA的差距最小,相差77日;TGA两种审评类型中位批准时间相差212日,EMA相差206日,加拿大卫生部相差141日,FDA相差121日。2017年,TGA启动的优先审评程序的目标审评时间线为150日(仅计机构时间),该举措对重要品种的审评起到了加速作用。2018年,TGA通过加速通道批准的3个品种的中位审评时间为153日(见图4)。

    指定孤儿药

    数据显示,EMAFDAPMDASwissmedicTGA指定为孤儿药的NAS数量从2009-2013年的25%提高至2014-2018年的38%2014-2018年间,各药品监管机构指定孤儿药的比例虽有所波动,但普遍较高,这很可能是药企持续增长的研发通道与监管机构解决待解决医学问题的决心更加坚定相叠加作用的结果。2018年,FDA批准的孤儿药数量最多,60个品种中有35个是孤儿药;PMDA批准的孤儿药数量最少,32个品种中有8个是孤儿药;加拿大卫生部现在尚未执行孤儿药政策,但是该机构2018年批准了15FDAEMATGA指定为孤儿药的NAS。对比2014-2018年各药品监管机构间孤儿药和非孤儿药批准时间线可以看出,过去5年,在日本获批的孤儿药NAS均通过加速审评程序批准,这是因为PMDA正努力填补未满足的临床需求,2018PMDA孤儿药的中位批准时间为263日。

    2018年,FDA的孤儿药中位批准时间最短,为243日,因为其中有88%的品种均通过加速审评获批。加拿大卫生部2018年批准了15FDAEMATGA指定为孤儿药的NAS,中位批准时间为222日,是六大药品监管机构中审评最快的机构。在六大药品监管机构中,只有EMA的孤儿药中位批准时间超过非孤儿药,且这个时间自2016年以来保持持续增长。Swissmedic对孤儿药的中位批准时间自2015年起持续增加,至2018年已与非孤儿药接近。2018年,TGA20%的孤儿药通过新启动的优先审评程序获批,中位批准时间稍低于非孤儿药。

    2014-2018年,均获六大药品监管机构批准的52NAS中,只有10NAS受到所有药品监管机构的孤儿药指定,这可能是因为各药品监管机构指定标准有所差异,以及申请人申报适应证与最终获批适应证间存在差异。2014-2018年,均获六大药品监管机构批准的52NAS中,FDA指定28NAS为孤儿药,Swissmedic指定22NAS为孤儿药,PMDA指定21NAS为孤儿药,TGA指定20NAS为孤儿药,EMA指定17NAS为孤儿药,加拿大卫生部并未实施孤儿药政策,将FDAEMATGA归为孤儿药且获得加拿大卫生部批准的NAS作为孤儿药,共有29NAS符合这些标准。

总体而言,六大药品监管机构孤儿药NAS的中位提交时间差长于非孤儿药NAS,可能是由于申请人的规模导致。事实上,大部分孤儿药NAS都是由非顶尖药企注册的,这突出了小规模药企在推动创新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此外,六大药品监管机构对孤儿药产品的中位批准时间线均短于非孤儿药品种,可能的原因是利用加速审评通道批准此类药品上市。

    加速审评通道

    六大药品监管机构中,FDA提供(或可用)的加速审评通道(FRP)最多,对于有未满足医学需求的领域,FDA会加快药品的审评和/或批准,提高药品的可及性。2018年,FDA批准的NAS中,有75%的品种至少从一种可用的FRP中获益。其他药品监管机构中,FRP的获益率在TGA10%至加拿大卫生部的41%之间。2018年,通过 PMDA审评的化合物拥有最短的中位批准时间(152日),紧随其后的是TGA的优先审评(153日)。

    治疗领域

    2014-2018年,六大药品监管机构对抗感染药的批准速度均稍高,总体中位数为313日,抗癌药和免疫调节剂的总体中位数为347日,心血管药物的总体中位数为353日,营养和代谢药物的总体中位数为372日,神经系统药物的总体中位数为403日。在上述五个治疗领域中,PMDAFDA的批准时间最短。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Top

(2019/9/5 10:19:54      阅读28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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