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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对本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告诫
 

 

 
   1月2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部门对本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大型网络第三方平台开展了一次集体告诫。要求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一切违法行为;要求电商平台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履行经营主体审查责任,建立保健食品风险警示制度。
  告诫会上,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一切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北京市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百日行动方案》的要求逐个产品开展自查。生产企业要对生产管理体系开展自查,建立完善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控产品质量,建立有效地消费争议解决制度,全面建立产品追溯制度;要求电商平台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履行经营主体审查责任,建立保健食品风险警示制度,严控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全面落实电商平台产品可追溯。
  市公安部门告诫各相关单位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体,要加强自我约束与管理,不断强化自身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带领企业在法制轨道内良性运转,建议各相关单位积极提供有价值的涉案线索,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市公安部门也将以此次百日行动作为契机,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加大打击保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的要求,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开展为期百天的整治保健食品市场专项行动。重点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经营企业,以直销、会议营销和电话营销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的企业,网络第三方平台以及近三年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经营声称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等可能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等开展整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开展生产经营行为、虚假夸大宣传行为、违法发布广告行为以及未按要求处理消费者合法诉求等。确保本市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好本市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2019/1/25 15:06:33      阅读449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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