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各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北京市化妆品抽检计划要求,我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2006年化妆品专项(祛斑类)抽检情况及对不合格化妆品的查处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本期公告的概况:
2006年3月至5月,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场所销售的祛斑类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包括粪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绿脓杆菌、铅、砷、汞等。
此次共完成抽检祛斑类化妆品30批次,其中卫生质量不合格批次为1个,不合格率为3.33%;标签、标识、说明书不合格1个,不合格率为3.33%。纤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纤丽牌芦荟增白祛斑霜产品未经审批,汞含量2500mg/kg超标2500倍。(结果详见附件:化妆品质量公告)
二、不合格化妆品的处理
各分局应加大对本期公告中不合格化妆品的查处力度,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各化妆品经营单位如有公告中涉及批号的不合格产品,应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化妆品质量公告》([2006]第1期,总第2期)
二OO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
06祛斑类抽检结果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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