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
暨第二届全国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医药批发、零售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对医药行业人才培养的部署,由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主办,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等单位承办的“首届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暨第二届全国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竞赛”将在北京举行。北京医药行业协会作为大赛的协办单位,将组织北京医药流通行业企业的选手参赛,现将“首届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暨第二届全国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竞赛” 的实施细则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岗位(职业)
(一)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分店长工作岗、药师工作岗;
(二) 全国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竞赛: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
二、 参赛人员范围及程序
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本市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在职从业人员,经过北京医药行业协会选拔,选出6名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全国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竞赛:从参加“北京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五届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 决赛的职工选手中选拔出6名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三、 时间安排
决赛时间:2012年10月15日——11月15日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的店长工作岗、药师工作岗参赛选手的选拔,并于9月10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上报给北京医药行业协会。
联 系 人:陆富生 石凤英 苑 慧
联系电话:67685219 58167893 67686729
附件:首届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暨第二届全国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竞赛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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