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药监市〔2011〕53号
各分局,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2011年北京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我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2011年第二季度药品抽验情况及对不合格药品的查处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上半年药品抽验情况
2011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各类抽验5473批次,其中监督性抽验1591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率为0.63%。
2011年上半年,在全市基本药物生产、配送单位和基层医疗机构三个环节共完成基本药物和社区零差率药品专项抽验任务1252批次,经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
二、本期公告概况
2011年第二季度,全市按照抽验计划共完成监督性抽验1383批次,其中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率为0.72%(结果详见附件:药品质量公告)。
2011年第二季度,在全市基本药物生产、配送单位和基层医疗机构三个环节共完成基本药物和社区零差率药品专项抽验任务1090批次,经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
三、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各分局应加大对本期公告中不合格药品的查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加强对公告中所涉及产品的跟踪抽验。
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若有公告中涉及批号的产品,应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 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