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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十六(医药)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作安排
 

北京市第二十六(医药)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作安排

 

根据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发布的2015年第1号公告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医药行业从业人员、企业员工、医药相关院校毕业生和培训机构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更好的服务社会,现将2015年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鉴定工种:

中药调剂员、医药商品购销员、有害生物防制员、中药购销员、保健按摩师、中药炮制与配制工、中药液体制剂工、中药检验工。

    二、鉴定工作安排:

     1.全市统考“理论知识”鉴定时间安排

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全市统考全年共安排五次,鉴定日期为:328日、530日、718日、919日、1128日。

2. 专场考试“理论知识”鉴定时间安排

1)机考职业(工种)固定鉴定日期为:314日、28日,59日、30日,74日、18日,95日、19日,117日、28日。

2)非机考职业(工种)及其他月份的机考职业(工种)鉴定时间为:42026日、62228日、82430日、101925日、122127日。

3. 201551日起,中药调剂员(五、四、三级)、医药商品购销员(五、四、三级)“理论知识”鉴定实行上机考试。

4. 201531日起新增医药商品购销员为资格复审职业(工种),并于71日起启用新题库进行鉴定,请各培训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机构、学校及个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务必于22个工作日前将报考计划、考试报名资料一同交到鉴定所。

 

联系电话:  58167893        58167896

联 系 人:  石老师、赵老师、史老师

 

               北京市第二十六(医药)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529

 

(2015/2/10 11:37:26      阅读76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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